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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十九正·19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22
句
72
标注流失
10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5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9a.1 解答

革玛拉讲解密释纳里的几个词:坎坎托姆kankantom 是鞋匠用的黑染料;「粗皮」是用盐和面粉、却没有用五倍子加工的皮;「纸」是用芦苇造的纸。

  1. 坎坎托姆kankantom 就是亚兰语所称的「鞋匠黑」,是鞋匠用的一种黑色染料。

    注:「鞋匠黑」原文 חַרְתָּא דְאוּשְׁכָּפֵי。

  2. 「粗皮」是用盐和面粉加工过、却没有用五倍子鞣制的皮。

    注:「粗皮」原文 דִּפְתְּרָא。

  3. 「纸」在亚兰语里称为「芦纸」,是用芦苇造的纸。

    注:「纸」原文 נְיָיר;「芦纸」原文 מְחָקָא。

19a.2 解答

书卷必须用亚述字体书写,因为经上说「按着所写的」,就是照它原来写成的样子。

  1. 密释纳教导:以斯帖书卷若不是用亚述字体写成的,人读了不算尽本分。

  2. 革玛拉说明其中的缘故:因为论以斯帖书卷,经上写着:「按着所写的,并所定的日期」(以斯帖记 9:27),就是照它原来写成的样子。

19a.3 解答

书卷必须用墨写在羊皮纸上,这是由以斯帖记的「写」与耶利米书的「写」用同辞类推得出的:巴录用墨写在书卷上,以斯帖书卷也须如此。

  1. 密释纳最后说:以斯帖书卷若不是「写在羊皮纸上、用墨写成的」,人读了不算尽本分。革玛拉问:这是从哪里推出来的?

  2. 革玛拉答:这是由一处「写」与另一处「写」用同辞类推得出来的。

  3. 这里,在以斯帖记里写着:「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信,坚守这第二封普珥日的信」(以斯帖记 9:29);那里写着:「巴录回答他们说:他用口向我念这一切话,我就用墨写在书卷上」(耶利米书 36:18)。

    注:以斯帖记 9:29 和合本作「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这里照希伯来原文语序译。耶利米书 36:18 和合本作「我就用笔墨写在书上」;革玛拉把「书」(סֵפֶר)理解为羊皮纸书卷。

  4. 正如那里是用墨写在羊皮纸上,这里以斯帖书卷也必须用墨写在羊皮纸上。

19a.4 引密释纳

密释纳:无城墙城镇的居民去了有城墙的城,或反过来,若他将要回本地,就照本地的规矩诵读;若不回去,就与当地居民一同诵读。

  1. 论无城墙城镇的居民去了有城墙的城,那里在亚达月十五日诵读以斯帖书卷;反过来,论有城墙之城的居民去了无城墙的城镇,那里在十四日诵读,有如下分别:他若将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就照他本地的 哈拉哈halakha 诵读;若不然,就是他不会回到本地,就与他们,就是他现在所在之地的居民,一同诵读。

19a.5 引密释纳

密释纳:人要从哪里开始诵读以斯帖书卷才算尽本分?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说全卷都要读;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拉比约西Rabbi Yosei 说从「这事以后」读起。

  1. 人要从哪里开始诵读以斯帖书卷,才算尽了本分?

  2.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说:他必须读全卷。

  3.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他只须从「有一个犹大人」(以斯帖记 2:5)读起。

  4.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说:从「这事以后」(以斯帖记 3:1)读起。

19a.6 推论

拉瓦Rava 说:密释纳所说「将要回本地的照本地诵读」,只指十四日晚上就要回去的人;不在那晚回去的,与当地居民一同诵读。证据是经上既说「无城墙之地的犹大人」,又说「住在无城墙乡村的」,可见当天在无城墙城镇的,也算住在那里的人。

  1. 拉瓦Rava 说:密释纳所教「将要回本地的人照本地的 哈拉哈halakha 诵读」,只是论到亚达月十四日晚上就要回到本地的人。

  2. 但他若不在十四日晚上回去,虽然他终究有意回到本地,也与他现在所在之地的居民一同诵读。

  3. 拉瓦Rava 说:我凭什么这样说?

  4. 因为经上写着:「所以那无城墙之地的犹大人,就是住在无城墙乡村的,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以斯帖记 9:19)。

    注:和合本作「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把原文 הַפְּרָזִים(无城墙之地的人)与 הַיֹּשְׁבִים בְּעָרֵי הַפְּרָזוֹת(住在无城墙乡村的)合译为一语;这里的讲法正系于两语重出,故照革玛拉读法分开译。

  5. 既然已经写了「无城墙之地的犹大人」,我何必还要它再写「住在无城墙乡村的」?

  6. 这是要教导我们:即便只在当天身在无城墙城镇的人,也称为住在无城墙城镇的人。

19a.7 解答

经文证明了暂在无城墙城镇的有城墙之城居民;反过来的情形则凭推理:当天在无城墙城镇的既算那里的人,当天在有城墙之城的也算那里的人。

  1. 革玛拉问:我们已找到论暂在无城墙城镇的有城墙之城居民的证据。

  2. 可是反过来的情形,就是暂在有城墙之城的无城墙城镇居民也照类似的 哈拉哈halakha 行,又从哪里推出呢?

  3. 革玛拉答:这是凭推理:既然当天在无城墙城镇的人称为无城墙城镇的人,反过来,当天在有城墙之城的人也就称为有城墙之城的人。

19a.8 推论

拉瓦Rava 又说:村民进了城镇,无论回不回去,都要与城镇居民一同诵读,即使已在村里读过。因为村民本当与城镇同时诵读,提前到聚集之日只是众贤对在村里的人从宽。

  1. 拉瓦Rava 又说:村庄的人在普珥日之前的星期一或星期四诵读以斯帖书卷(叶二正),这样的村民去了城镇,就要与城镇的居民一同诵读,即使他已经在本地读过了。

  2. 无论如何他都要这样做,不论他回不回村里去。

  3. 革玛拉说明:这条判定的缘故是什么?

  4. 这村民本当与城镇的居民同时诵读,只是众贤对村庄的人从宽,许他们把诵读以斯帖书卷提前到前一个聚集之日,好叫他们在普珥日当天得空,为城里的弟兄供应水和食物。

  5. 然而这只是在村民身在本地,就是在村里的时候;他若身在城镇,就须照城镇居民的样子诵读,而不照村民的样子。

19a.9 反驳

阿巴耶Abaye 引一段 《巴拉伊塔》baraita 质疑 拉瓦Rava:有城墙之城的居民去了无城墙城镇,无论回不回去,都照本地诵读。这显然与密释纳不合,须改读为「村民去了城镇」——那就是说村民照本地诵读,与他的说法相反。

  1. 阿巴耶Abaye 引一段 《巴拉伊塔》baraita 质疑 拉瓦Rava:有城墙之城的居民去了无城墙的城镇,无论如何,不论他回不回本城,都照他常住之地的 哈拉哈halakha 诵读以斯帖书卷。

  2. 革玛拉先就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现在的措辞提出疑问:你能设想有城墙之城的居民总是照本地的 哈拉哈halakha 诵读,即使他现在身在无城墙的城镇吗?

  3. 这事岂不是取决于他在普珥日会不会回到本城,正如密释纳所说?

  4. 所以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显然须要更正。

  5. 那么,岂不是要改成:村庄的居民去了城镇?

  6. 照这样,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就是教导:在城镇作客的村民必须照他本地,就是村庄的 哈拉哈halakha 诵读以斯帖书卷,与 拉瓦Rava 所教的不同。

19a.10 反驳

革玛拉驳回:既然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本来就要更正,不妨再改一处,读作「他与城镇的居民一同诵读」,反倒支持 拉瓦Rava。

  1. 革玛拉驳回这说法:你岂不是已经更正了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的读法?

  2. 你既承认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无论如何都须修改,就再改一处,读作:他与城镇的居民一同诵读以斯帖书卷。

  3. 照这样的措辞,这段 《巴拉伊塔》baraita 就支持 拉瓦Rava 的意见了。

19a.11 引证

密释纳列了三位贤哲论从何处开始诵读;一段 《巴拉伊塔》baraita 另记第四种意见:拉比西缅·巴尔·约哈伊Rabbi Shimon bar Yoḥai 说从「那夜」读起。

  1. 密释纳教导:三位贤哲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同:人要从哪里开始诵读以斯帖书卷,才算尽了本分?

  2. 一段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还有第四种意见:拉比西缅·巴尔·约哈伊Rabbi Shimon bar Yoḥai 说:人须从「那夜」(以斯帖记 6:1)读起。

19a.12 推论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这几位 坦拿tanna 都是讲解同一节经「以全权写信」。说全卷都要读的,把「全权」讲作亚哈随鲁的权势,所以须从书卷开头读起。

  1.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这几位 坦拿tanna 各得其意见,都是讲解同一节经。

  2. 因为经上说:「亚比孩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信,坚守这第二封普珥日的信」(以斯帖记 9:29)。

    注:和合本作「……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这里照希伯来原文语序译;「全权」原文 תֹּקֶף,本义为权势、能力。

  3. 那说以斯帖书卷须全卷诵读的,把「全权」讲作亚哈随鲁的权势,所以须从书卷的开头读起,因为那里叙述了亚哈随鲁的权势。

19a.13 推论

(续上)说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的,把「全权」讲作末底改的权势;说从「这事以后」读起的,讲作哈曼的权势;说从「那夜」读起的,讲作神迹的大能——神迹始于亚哈随鲁睡不着的那一夜。

  1. 那说须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的,把「全权」讲作末底改的权势。

  2. 那说须从「这事以后」读起的,认为「全权」指的是哈曼的权势。

  3. 那说须从「那夜」读起的,把这话理解为神迹的大能;那神迹始于亚哈随鲁睡不着的那一夜,所以必须从那里开始诵读以斯帖书卷。

19a.14 推论

拉夫胡纳Rav Huna 说:这四位贤哲的意见是从另一节经推出的:「因这信上的一切话,又因他们为这事所看见的,并他们所遇见的」。

  1. 拉夫胡纳Rav Huna 说:这四位贤哲的意见是从这里推出的:「所以,因这信上的一切话,又因他们为这事所看见的,并他们所遇见的,犹大人就应承……守这两日」(以斯帖记 9:26–27)。

    注:和合本作「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就应承……每年……守这两日」,没有分出「为这事」(עַל כָּכָה)一语;下文的讲解逐语分说「所看见的」「为这事」「所遇见的」,故照希伯来原文译。

19a.15 推论

拉夫胡纳Rav Huna 接着讲:照全卷都要读的说法,「所看见的」是亚哈随鲁动用圣殿器皿;「为这事」是他推算七十年期满而犹太人未蒙救赎;「所遇见的」是他杀了瓦实提。这些都记在书卷开头,所以须读全卷。

  1. 拉夫胡纳Rav Huna 接着说:那说以斯帖书卷须全卷诵读的,这样讲解这节经:「所看见的」是指亚哈随鲁所看见的,就是他动用了圣殿的器皿。

  2. 「为这事」,是因为他从巴比伦被掳之时算起,算满了七十年,犹太人却仍未蒙救赎,他因此以为他们再也得不着拯救了。

  3. 「并他们所遇见的」,是指他杀了瓦实提这件事。

  4. 以斯帖书卷写成、并一直诵读,是要叫后世知道这一切事,以及当事的人遭遇了什么;这些事都详记在书卷的开头,所以必须全卷诵读。

19a.16 推论

照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的说法,「所看见的」是末底改对哈曼的激烈反应,「为这事」是哈曼把自己当作偶像,「所遇见的」是神迹发生,这些都从那一节讲起。

  1. 那说须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的,这样讲解这节经:末底改「所看见的」,就是他为何在哈曼的事上那样激于热心。

    注:英译「acted so zealously」,原文 קִנֵּא,指末底改出于热心而不向哈曼下拜。

  2. 「为这事」,是因为哈曼把自己当作偶像让人敬拜。

  3. 「并他们所遇见的」,是指发生了神迹这件事。

  4. 所以必须从「有一个人」读起,因为这一切都从那里叙述起。

    注:英译此处作「There was a certain 一百第纳尔man」,与上文「有一个犹大人」指同一节(以斯帖记 2:5),和合本作「书珊城有一个犹大人」。

19a.17 推论

照从「这事以后」读起的说法,「所看见的」是哈曼迁怒于所有犹太人,「为这事」是末底改不跪不拜,「所遇见的」是哈曼和他的众子被挂在木架上;所以从哈曼初次出场读起。

  1. 那说须从「这事以后」读起的,这样讲解这节经:哈曼「所看见的」,就是他为何迁怒于所有的犹太人。

  2. 「为这事」,是因为「末底改不跪不拜」(以斯帖记 3:2)。

  3. 「并他们所遇见的」,是指「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以斯帖记 9:25)这件事。

  4. 因此,以斯帖书卷必须从初次提到哈曼的地方读起。

19a.18 推论

照从「那夜」读起的说法,「所看见的」是亚哈随鲁吩咐取历史来念,「为这事」是以斯帖请哈曼与他同赴筵席,「所遇见的」是神迹发生;所以从「那夜王睡不着觉」读起。

  1. 那说须从「那夜」读起的,作以下的讲解:亚哈随鲁「所看见的」,就是他为何吩咐人取历史来,在他面前念。

  2. 「为这事」,是因为以斯帖请哈曼与他一同赴她所摆的筵席。

  3. 「并他们所遇见的」,是指发生了神迹这件事。

  4. 所以必须从「那夜王睡不着觉,就吩咐人取历史来」读起。

19a.19 引证

拉比赫尔波Rabbi Ḥelbo 转述 拉夫Rav 的判定:哈拉哈halakha 照全卷都要读的说法;而且即使照只从「有一个犹大人」读起的说法,书卷本身仍须全卷写成。

  1. 拉比赫尔波Rabbi Ḥelbo 说,拉夫哈马·巴尔·古尔亚Rav Ḥama bar Gurya 说,拉夫Rav 说:哈拉哈halakha 照那说以斯帖书卷须全卷诵读的意见。

  2. 而且,即使照那说只须从「有一个犹大人」往下读的意见,以斯帖书卷本身仍须全卷写成。

19a.20 引证

以斯帖书卷既称「书」,又称「信」。称「书」,比照妥拉书卷:用亚麻线缝合的不合用;称「信」,是说只用三道筋线缝合也合用。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补充:那三针须分在三处。

  1. 拉比赫尔波Rabbi Ḥelbo 又说,拉夫哈马·巴尔·古尔亚Rav Ḥama bar Gurya 说,拉夫Rav 说:以斯帖书卷被称为「书」(以斯帖记 9:32),也被称为「信」(以斯帖记 9:29)。

  2. 称它为「书」,表示把它比作妥拉之书,就是妥拉书卷,以教导我们:人若用亚麻线把它的羊皮纸页缝合起来,这卷以斯帖书卷就不合用,正如这样缝合的妥拉书卷不合用一样。

  3. 称它为「信」,是要教导我们:人若只用三道筋线,照缝信的样子把以斯帖书卷的纸页缝合起来,这书卷是合用的,因为它不必像妥拉书卷那样通缝。

  4. 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说:这是有条件的,就是这几针须分在三处。

    注:「分在三处」原文 בִּשְׁלִישִׁין,英译作「in three parts」,一般理解为上、中、下各缝一针。

19a.21 引证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引 撒母耳Shmuel 说:从与其余圣卷写在一起的书卷诵读,不算尽本分。拉瓦Rava 限定:只在那几页纸与别卷长短一样、分辨不出时才这样;稍短或稍长的,可以诵读。

  1. 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撒母耳Shmuel 说:人若从与其余圣卷写在一起的以斯帖书卷诵读,不算尽了本分,因为必须看得出他诵读的确是以斯帖书卷,而不只是诵读圣经里寻常的段落。

  2. 拉瓦Rava 说:我们说这话,只是论以斯帖书卷的羊皮纸与卷上其他圣经书卷的羊皮纸相比,并不稍短或稍长,因而在其中看不出分别的情形。

  3. 但它若比其他圣经书卷的羊皮纸页稍短或稍长,我们就不以为有问题,人可以从这样的卷诵读。

19a.22 引证

有一次,利未·巴尔·撒母耳Levi bar Shmuel 在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面前诵读一卷以斯帖书卷……(下接 19之间b)

  1. 据记载,有一次 利未·巴尔·撒母耳Levi bar Shmuel 在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面前诵读一卷以斯帖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