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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二十四正·24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8
句
58
标注流失
6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5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4a.1 引证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问 撒母耳Shmuel:安息日有某些服丧,还是全无服丧?后者答:安息日全无服丧。

  1.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问 撒母耳Shmuel:安息日有某些服丧,还是全无服丧?

  2. 他对他说:安息日全无服丧。

24a.2 反驳

众贤士在 拉夫帕帕Rav Pappa 面前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说:服丧者在服丧期间同房,当受天谴而死。他纠正:所说的只是禁止同房,并未说犯者当死;而且这话是以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之名说的。

  1. 众贤士坐在 拉夫帕帕Rav Pappa 面前,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说:服丧者若在服丧期间同房,当受天谴而死。

  2. 拉夫帕帕Rav Pappa 对他们说:所说的是同房受禁止,而不是说犯者犯了死罪。

  3. 而且这条裁决是以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之名说的,不是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说的。

24a.3 引证

拉夫帕帕Rav Pappa 续言: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所传的是另一句话:服丧者若不任头发蓬乱、不撕裂衣服,当受天谴而死,因经上对拿答、亚比户死后 亚伦Aaron 存活的儿子们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们死亡」。

  1. 你若听到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论此事的一句话,你听到的是这样的:拉夫塔哈利法·巴尔·阿维米Rav Taḥalifa bar Avimi 说,撒母耳Shmuel 说:服丧者若不任头发蓬乱,也不撕裂衣服,当受天谴而死;因为在拿答和亚比户死后,经上对 亚伦Aaron 存活的儿子们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们死亡」(利未记 10:6)。

    注:英译作 塔赫利法Taḥlifa,库中正式写法为 Taḥalifa,照正式写法。

  2. 他们受命不可服丧,以免妨碍会幕的奉献礼。

  3. 由此可以推出:其他任何服丧者若不任头发蓬乱、不撕裂衣服,都当受死。

24a.4 引证

拉夫拉姆·巴尔·帕帕Rafram bar Pappa 引《大哀悼篇》:服丧者在服丧期间不可同房;曾有人在服丧期间同房,死后尸体被猪拖走。

  1. 拉夫拉姆·巴尔·帕帕Rafram bar Pappa 说:有一位贤士在《大哀悼篇》,即专论服丧 哈拉哈halakha 的一部单独的卷章中教导:服丧者在服丧期间不可同房。

    注:《大哀悼篇》原名 אבל רבתי,后世通称《喜乐篇》(שמחות),属塔木德外篇小卷。

  2. 曾有一件事:有人在服丧期间同房,因而受罚:他死后,猪把他的尸体拖走了。

24a.5 引证

撒母耳Shmuel 为安息日守服丧礼立了记号:佩伊peh、海特ḥet、扎因zayin 三事是必须的,即露头、转回撕口、竖起床榻;努恩nun、塔夫tav、雷什reish 三事可随意,即穿鞋、同房、洗手。

  1. 撒母耳Shmuel 为安息日守服丧礼的事立了一个记号,说:佩伊peh、海特ḥet、扎因zayin 是必须的。

  2. 这三个字母组成记号,代表:露出头来、把撕口转回、把床榻竖起。

    注:三事希伯来文为 פריעת ראש(露头)、חזרת קרע(转回撕口)、זקיפת המטה(竖床),各取首字母 פ、ח、ז。

  3. 但 努恩nun、塔夫tav、雷什reish 则可随意,代表:穿鞋、夫妻同房、洗手。

    注:三事希伯来文为 נעילת הסנדל(穿鞋)、תשמיש המטה(同房)、רחיצת ידים(洗手),各取首字母 נ、ת、ר。

24a.6 解答

解释记号:揭去服丧者惯常蒙头之物、把撕口转到背后使人看不见、把床榻照常竖起,这三事为尊安息日必须做到;穿鞋、同房、傍晚以热水洗手脚则可随意。拉夫Rav 说:露头也属可随意。

  1. 解释如下:露出头来,即揭去服丧者惯常蒙在头上的东西;把撕口转到背后,使人看不见;把床榻照常竖起,不让它翻倒着;这些都是服丧者为尊重安息日而必须做到的。

  2. 但穿鞋、夫妻同房、傍晚用热水洗手脚,在安息日都可随意。

  3. 服丧者若想避免这些,可以避免。

  4. 而 拉夫Rav 说:露出头来也是可随意的事。

24a.7 提问

革玛拉问:照 撒母耳Shmuel,穿鞋为何可随意?想必因为并非每个人都随时穿鞋,不穿鞋不会被看作服丧的表示。若是如此,露头也一样,因为有些人总是蒙着头走路,蒙头也不算明显的服丧,应当同属可随意。

  1. 革玛拉问:照 撒母耳Shmuel 的说法,穿鞋有何不同,以致它可随意?

  2. 他的理由想必是:并不是每个人都随时穿鞋,所以不穿鞋不会被旁人看作服丧的表示。

  3. 若是如此,露头也可以这样说:并不是每个人都随时露着头,因为有些人总是蒙着头走路。

  4. 所以蒙头也不应被看作明显的服丧,露头也该当作可随意的事。

24a.8 解答

革玛拉答:撒母耳Shmuel 依从自己一贯的见解:不在哀痛最烈时撕的衣不算撕衣,不照以实玛利人那样四面裹住的蒙头不算蒙头。这样的蒙头在安息日便是公然服丧。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示范:把脸蒙到胡须两侧,只露脸的中间。

  1. 革玛拉答:撒母耳Shmuel 依从他一贯的思路,因为 撒母耳Shmuel 说:凡不在哀痛最烈之时,即去世之时,所撕的衣,都不算合宜的撕衣。

  2. 凡不照以实玛利人裹头的样子,即四面都裹住,所做的蒙头,都不算合宜的蒙头。

  3. 既然 撒母耳Shmuel 要求服丧者照这种特别的方式蒙头,人若在安息日这样做,就是公然显出服丧,因为人们平常不这样裹头。

  4. 这种蒙头是怎样的?

  5. 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示范这做法:他把脸蒙到胡须的两侧,只露出脸的中间部分。

24a.9 引证

拉比雅各Rabbi Ya'akov 以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之名说:服丧者须在安息日揭去蒙头,只限于他脚上没穿鞋时,以免太显出服丧;若穿了鞋,鞋就表明他安息日不守服丧礼。

  1. 拉比雅各Rabbi Ya'akov 说,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他们教导服丧者在安息日须揭去蒙头,只限于他脚上没有穿鞋的时候,免得他太明显地显出在服丧。

  2. 但若他脚上穿着鞋,他的鞋就证明他在安息日不守服丧礼。

24a.10 提问

革玛拉回到「不在哀痛最烈时所撕不算撕衣」一说,质问:撒母耳Shmuel 听说 拉夫Rav 去世,为他撕了十二件衣服;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听说 拉比哈尼纳Rabbi Ḥanina 去世,为他撕了十三件贵重的羊毛锦袍。两人得讯时都已不是哀痛最烈之时,却仍撕衣。

  1. 革玛拉回到 撒母耳Shmuel 的话:凡不在哀痛最烈之时所撕的衣,都不算合宜的撕衣。

  2. 革玛拉提出质问:可是有人告诉 撒母耳Shmuel,拉夫Rav 已经安息了,他就为他撕裂了十二件衣服,并说:那位因学问广大而使我敬畏的人,已经去世了。

  3. 同样,有人告诉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拉比哈尼纳Rabbi Ḥanina 已经安息了,他就为他撕裂了十三件贵重的羊毛锦袍,并说:那位使我敬畏的人已经走了。

    注:「贵重的羊毛锦袍」原文 איצטלי מילתא。

  4. 这两位贤士各自得知他们那位杰出的同道去世的消息时,已经不是哀痛最烈之时,即去世之时,他们却仍撕裂了衣服。

24a.11 解答

革玛拉答:贤士不同。他们的教训时常被人提起,每次提起都如同哀痛最烈之时,因为丧失他们的痛楚又重新生发。

  1. 革玛拉答:贤士不同。

  2. 因为他们的教训常被人提起,每次提起,都如同哀痛最烈之时,因为丧失他们的痛楚又重新生发。

24a.12 反驳

拉文·巴尔·阿达Ravin bar Adda 转述 拉瓦Rava 的学生 拉夫暗兰Rav Amram 所引的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服丧七日内,撕口须在身前;换衣时须撕新衣;安息日把撕口转到背后,换衣时不撕。可见整个服丧的一周都有撕衣的义务,而不限于哀痛最烈之时。

  1. 拉文·巴尔·阿达Ravin bar Adda 对 拉瓦Rava 说:你的学生 拉夫暗兰Rav Amram 说,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这样教导:在服丧七日之内,服丧者须让衣服的撕口在他身前,使人看得见。

  2. 若他要换衣服,他换上之后,要把新衣撕裂。

  3. 在安息日,他把撕口转到背后;若他要换衣服,他换上之后,不撕第二件衣服。

  4. 由此看来,整个服丧的一周都有撕衣的义务,而不只在哀痛最烈之时。

24a.13 解答

革玛拉答:那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所说,专指为父亲或母亲撕衣的情形。因须特别尊敬父母,儿女不宜穿未撕的衣服,所以换衣时须撕新衣,即使已不在哀痛最烈之时。

  1. 革玛拉答:那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是指为尊敬父亲或母亲而撕衣的特定情形。

  2. 由于对父母当有特别的尊敬,儿女穿着没有撕裂的衣服并不合宜。

  3. 所以他若换衣服,就须撕裂新衣,即使已不在哀痛最烈之时。

24a.14 提问

革玛拉问:为尊敬父母而另撕的那些撕口,服丧期满后可否妥善缝合,还是如同哀痛最烈时为父母所撕的撕口一样,不可妥善缝合?拉夫俄沙亚Rav Oshaya 的父亲与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对此有分歧。

  1. 革玛拉问:那些为尊敬父亲或母亲而另撕的撕口,在儿子服丧期满时可以妥善缝合吗?还是如同在哀痛最烈之时为父亲或母亲所撕的撕口一样,不可妥善缝合?

  2. 革玛拉答:对此事有分歧的,是 拉夫俄沙亚Rav Oshaya 的父亲与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3. 一位说:不可缝合;另一位说:可以缝合。

24a.15 推论

革玛拉推断:说不可缝合的应是 拉夫俄沙亚Rav Oshaya 的父亲,因为儿子也这样说,想必是从父亲那里听来的。革玛拉驳回:未必,他或许是从他的老师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那里听来的。

  1. 革玛拉评论:可以断定说这种撕口不可妥善缝合的是 拉夫俄沙亚Rav Oshaya 的父亲,因为 拉夫俄沙亚Rav Oshaya 说过:这种撕口不可妥善缝合。

  2. 他是从谁那里听到这条 哈拉哈halakha 的?

  3. 难道不是从他父亲那里吗?

  4. 革玛拉驳回这个论证:不,这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他或许是从他的老师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那里听到的。

24a.16 引证

拉瓦Rava 说:服丧者在安息日可穿着撕裂的 披肩unkali 在家中走动,因为不在公开之处。阿巴耶Abaye 见 拉夫约瑟Rav Yosef 服丧时在安息日头上披巾在家走动,问他何以如此;后者答: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过,私下之事仍须守服丧。

  1. 拉瓦Rava 说:服丧者在安息日可以穿着撕裂的 披肩unkali 在家中走动,因为他并不是在公开之处这样做。

  2. 据载,阿巴耶Abaye 见 拉夫约瑟Rav Yosef 在服丧期间,安息日在家中来回走动,头上照服丧的样子披着一条头巾。

  3. 他对他说:夫子,你不是主张安息日全无服丧吗?

  4. 他对他说: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是这样说的:私下的事仍须守服丧;所以人在家中时,即使在安息日也须守服丧礼。

24a.17 引密释纳

密释纳: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说,圣殿被毁以来,七七节Shavuot 在服丧上如同安息日;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说,岁首日Rosh HaShana 与 赎罪日Yom Kippur 也如同节日。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 以 撒母耳Shmuel 之名说:哈拉哈halakha 依从后者的见解。

  1. 密释纳教导: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说:自从圣殿被毁以来,在服丧的事上,七七节Shavuot 如同安息日。

  2.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说:连 岁首日Rosh HaShana 和 赎罪日Yom Kippur 也算如同节日。

  3. 革玛拉评论: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 说,撒母耳Shmuel 说:哈拉哈halakha 依从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的见解。

    注:原文 רַב גִּידֵּל בַּר מְנַשְּׁיָא,照 24之间b.6 作 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之间B2990);与《盛日卷》叶八十一背的 拉夫基德尔·巴尔·玛拿西Rav Giddel bar Menashe(בַּר מְנַשֶּׁה,之间B1378)原文不同,一说即其人,待考。

24a.18 引证

有人把 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 的这条裁决系于另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出生三十日内夭折的婴儿,抱在怀里出殡,由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埋葬,但不可由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抬出,因为一男不可与二女独处。(下接叶二十四背)

  1. 有人把 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 的这条裁决教导为是指下面这个情形: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婴儿在出生后三十日之内夭折,抱在怀中抬出去埋葬,就是说,用双臂抱到坟地,不放在棺木里。

  2. 他由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埋葬,不需要十个男人的法定人数。

  3. 但不可由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抬出去,因为一个男人不可与两个女人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