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节期卷总目·第三章 这些人可剃发

叶二十四背·24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2
句
45
标注流失
8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6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4b.1 引证

(续上)巴拉伊塔续论未满三十日的婴孩:阿巴·扫罗说一男二女抬出去也可以,因服丧之时不必顾虑独处;为这样的婴孩不列队慰唁,不念服丧者祝祷,服丧七日中也不说慰唁辞。

  1. 阿巴·扫罗Abba Shaul 说:甚至由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把婴孩抬出去也可以,因为服丧之时不必顾虑男女独处的事。

  2. 为这样的婴孩,人们不列队向服丧者慰唁,像平常下葬后那样;也不为他念服丧者祝祷,就是下葬后在墓地院子里念的那一篇;服丧七日之中,也不说寻常安慰服丧者的慰唁辞。

24b.2 引证

满三十日的婴孩死了,用棺木抬出去;拉比犹大说不是肩扛的小棺,而是两人臂抱的棺木。为他列队慰唁,念服丧者祝祷,服丧那一周也说慰唁辞。

  1. 满三十日的婴孩死了,要用棺木抬出去下葬。

    注:「棺木」原文 דְּלוֹסְקָמָא,借自希腊语,原指箱匣。

  2.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不用扛在一人肩上的小棺,而用两人以臂抱着的棺木。

  3. 为这样的婴孩,人们列队向服丧者慰唁。

  4. 别人也在墓地念服丧者祝祷。

  5. 服丧那一周里,人们也说安慰服丧者的慰唁辞。

24b.3 引证

满十二个月的婴孩,像成人一样用灵床抬出去。拉比阿奇瓦说:一岁而身量像两岁的,或两岁而身量像一岁的,才用灵床抬出去。

  1. 满十二个月的婴孩,像成人一样,用灵床抬出去下葬。

  2.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说: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是指死去的婴孩一岁而肢体像两岁的孩子,看来比实际年长;或是两岁而肢体像一岁的孩子。

  3. 唯有这样,才用灵床抬出去。

24b.4 引证

拉比西缅·本·以利亚撒说:用灵床抬出去的,众人当为他忧伤,否则不必。拉比以利亚撒·本·亚撒利雅说:婴孩若为众人所认识,众人就当参与安葬;不认识的,不必。

  1. 拉比西缅·本·以利亚撒Rabbi Shimon ben Elazar 说:用灵床抬出去的,众人当为他忧伤。

    注:「忧伤」原文 מַצְהִיבִין,字面作「使发黄」,指众人面容因悲伤而变色。

  2. 不用灵床抬出去的,众人不必为他忧伤。

  3. 拉比以利亚撒·本·亚撒利雅Rabbi Elazar ben Azarya 说:哈拉哈halakha 是这样:婴孩若为众人所认识,因他常出家门,许多人认得他,众人就当为他操劳,参与他的安葬。

  4. 若不为众人所认识,众人就不必为他操劳。

24b.5 引证

夭折的孩子几岁起可致哀悼辞?拉比梅伊尔引拉比以实玛利:穷人的孩子三岁起,富人的孩子五岁起,因孩子是穷人唯一的欢乐;拉比犹大引同一位拉比:穷人的五岁起,富人的六岁起;老人的孩子与穷人的孩子同论。

  1. 夭折的孩子,在哀悼辞一事上如何论定?

  2.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以 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 之名说:穷人的孩子三岁起就为他致哀悼辞,富人的孩子五岁起才为他致哀悼辞。

  3. 这是因为孩子是穷人唯一的欢乐,所以穷人丧子的痛苦和哀伤胜过富人。

  4.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以 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 之名说:穷人的孩子五岁起为他致哀悼辞,富人的孩子六岁起为他致哀悼辞。

  5. 老人的孩子与穷人的孩子同论,因为丧子对年长的人格外痛苦。

24b.6 解答

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引拉夫:哈拉哈依从拉比犹大以拉比以实玛利之名所说的。

  1. 拉夫基德尔·巴尔·梅纳西亚Rav Giddel bar Menashya 说,拉夫Rav 说:哈拉哈halakha 依从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以 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 之名所说的见解。

24b.7 引证

拉比阿纳尼·巴尔·萨松在纳西家门口讲道:七七节前一日服丧,连同七七节本身,算作十四日,此后只余十六日便满三十日。拉比阿米听了动怒:这哪里是他自己的见解?这是拉比以利亚撒引拉比奥沙亚所说的。

  1. 拉比阿纳尼·巴尔·萨松Rabbi Anani bar Sason 在 纳西Nasi 家门口讲道:人若在 七七节Shavuot 前不久遭遇近亲之丧,他在 七七节Shavuot 前服丧的一日,连同 七七节Shavuot 本身,合起来算作十四日。

  2. 节日前一日算作服丧七日整,因为节日打断了服丧七日;节日本身则算作七日的节日。

  3. 虽然这节日只有一日,却算作七日,因为它与其他节日同一 哈拉哈halakha。

  4. 这样,七七节Shavuot 之后只剩十六日,便满三十日的服丧。

  5. 拉比阿米Rabbi Ami 听见了,就向他动怒。

  6. 他说:难道这是他自己的见解吗?

  7. 这是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说 拉比奥沙亚Rabbi Oshaya 所说的见解。

24b.8 引证

同样,拉比以撒·纳帕哈在流亡领袖的亭子里讲道:七七节前一日连同七七节本身算作十四日。拉夫舍舍特听了动怒:这是拉比以利亚撒引拉比奥沙亚所说的。

  1. 同样,拉比以撒·纳帕哈Rabbi Yitzḥak Nappaḥa 在流亡领袖的亭子里讲道:人若在 七七节Shavuot 前不久亲人去世,他在 七七节Shavuot 前服丧的一日,连同 七七节Shavuot 本身,算作十四日。

    注:「亭子」原文 קִילְעָא(kila),指有顶的厅亭。

  2. 拉夫舍舍特Rav Sheshet 听见了,就动怒。

  3. 他说:难道这是他自己的见解吗?

  4. 这是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说 拉比奥沙亚Rabbi Oshaya 所说的见解。

24b.9 解答

这两位都把别人的见解当作自己的讲出,未提出处。拉比以利亚撒引拉比奥沙亚:七七节的献祭可在其后七日之内补献,因经文把它与除酵节并列;除酵节的献祭七日皆可补献,七七节亦然。由此可知七七节在一切律例上都算作七日的节日。

  1. 这两件事里,都是一位贤士把见解当作自己的讲出来,没有归于原先说这话的贤士;因为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说 拉比奥沙亚Rabbi Oshaya 说:七七节Shavuot 的献祭在其后全部七日之内都可以补献,这是从哪里推出来的?

  2. 就是说,人若没有在节日当天献上节日的祭,他还有六日可以补献。

  3. 因为经上说:「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Shavuot、住棚节Sukkot,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申命记 16:16)。

    注:革玛拉只引「在除酵节、七七节」一句,英译补出整节;和合本经句次序为「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此处照和合本。

  4. 除酵节的献祭七日之内都可补献,因为除酵节为期七日;照样,七七节Shavuot 的献祭在 七七节Shavuot 之后的那一周里,七日之内也都可补献。

  5. 由此我们得知:在一切 哈拉哈halakha 上,七七节Shavuot 都按七日的节日看待。

24b.10 引证

拉夫帕帕让老拉夫阿维亚讲道,他公开教导:岁首日前一日连同岁首日算作十四日。拉维纳说:照此,住棚节前一日、住棚节七日、其后的第八日合算二十一日,只需再守九日便满三十日。

  1. 拉夫帕帕Rav Pappa 准 老拉夫阿维亚Rav Avya the Elder 开讲,他公开教导:人若在 岁首日Rosh HaShana 前不久亲人去世,他在 岁首日Rosh HaShana 前服丧的一日,连同 岁首日Rosh HaShana 本身,合起来算作十四日,因为 岁首日Rosh HaShana 按七日的节日看待。

    注:「准……开讲」原文 אַדְבְּרֵיהּ,指 拉夫帕帕Rav Pappa 让他担任讲道者。

  2. 拉维纳Ravina 说:所以,人若在 住棚节Sukkot 前不久亲人去世,他在 住棚节Sukkot 前服丧的一日,加上为期七日的 住棚节Sukkot 本身,再加上算作另一节日的第八日圣会,合起来算作二十一日;他只须再守九日,便满三十日的服丧。

    注:「第八日圣会」原文只作「它的第八日」(שְׁמִינִי שֶׁלּוֹ),即利未记 23:36 所说的第八日。

24b.11 推论

拉维纳到了幼发拉底河畔的苏拉,当地的拉夫哈维瓦问他:您说过岁首日前一日连同岁首日算作十四日吗?他答:我只是说,照拉班迦玛列以岁首日为节日之说,理应如此;我并没有照此裁定。

  1. 据载,拉维纳Ravina 有一次来到幼发拉底河畔的苏拉城。

  2. 幼发拉底河畔苏拉的 拉夫哈维瓦Rav Ḥaviva 对 拉维纳Ravina 说:先生说过,岁首日Rosh HaShana 前的一日服丧连同 岁首日Rosh HaShana 本身,算作十四日吗?

  3. 他对他说:我说的是,照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的见解,理应如此,因为他认为 岁首日Rosh HaShana 与朝圣节同论。

  4. 但我并没有照这个见解裁定。

    注:此句原文未明说,英译据「我是照拉班迦玛列之说而言」补出。

24b.12 引密释纳

密释纳:节中日里,服丧者不撕衣,不袒肩;除死者近亲外,旁人不为他们供应丧后首餐;慰唁者供应首餐,也只在服丧者坐于竖起的床上时,而不在翻倒的床上。

  1. 节中日里,服丧者不撕裂衣服,也不把衣服从肩上褪下。

  2. 下葬之后,别人也不为他们供应慰丧餐,唯有死者的近亲才可以。

    注:「慰丧餐」原文 מַבְרִין(mavrin),指服丧者下葬后所吃的头一餐,由别人供给。

  3. 安慰的人供应下葬后的头一餐,也只在服丧者坐在竖起的床上时,而不在翻倒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