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节期卷总目·第三章 这些人可剃发

叶二十七背·27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9
句
71
标注流失
8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4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7b.1 引证

(续上)穷人的遗体只能放在竿子捆成的简陋棺架上抬出去,穷人因此蒙羞;贤士便规定,为顾及穷人的尊严,所有死者一律用简陋棺架出殡。

  1. ……穷人则放在用竿子捆扎而成的简陋棺架上抬出去,穷人因此感到羞愧。

  2. 贤士于是规定:为顾及穷人的尊严,所有人一律用简陋棺架抬出去埋葬。

27b.2 引证

同样,起初只在死于肠疾者的床下焚香,以掩其恶臭;尚在人世的肠疾患者因而羞愧,贤士便规定在所有死者床下都焚香。

  1. 同样,起初人们只在死于肠疾者的床下焚香,因为这类遗体散发的气味格外难闻。

  2. 那些患肠疾而尚在人世的人就感到羞愧,因为他们明白自己死后也会受同样的处置,人人都会知道他们的死因。

  3. 贤士于是规定:为顾及尚在人世的肠疾患者的尊严,所有死者的床下都要焚香。

27b.3 引证

起初只为经期中死去的妇女、死去的漏症者浸洗其所用器皿,活着的同类患者因而蒙羞;贤士便规定凡死者所用器皿一律浸洗。

  1. 再者,起初人们只把经期中死去的妇女所用过的器皿全都浸入浸礼池,因为这些器皿已因此沾染不洁。

  2. 活着的经期妇女就因此感到羞愧。

  3. 贤士于是规定:为顾及活着的经期妇女的尊严,凡死去的妇女所用过的器皿都须浸洗。

  4. 起初人们又只把死去的 漏症者zavin,即患漏症的男子,所用过的器皿全都浸入浸礼池,因为这些器皿已因此沾染不洁。

  5. 活着的 漏症者zavin 就因此感到羞愧。

  6. 贤士于是规定:为顾及活着的 漏症者zavin 的尊严,凡死去的男子所用过的器皿都须浸洗。

27b.4 引证

起初出殡比死亡本身更叫亲属为难,因为惯用昂贵的寿衣,以致亲属弃尸而逃;直到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不顾体面,嘱咐用亚麻衣为他出殡,众人才效法。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如今人人连一第纳尔的粗麻布衣也用。

  1. 同样,起初为死者出殡,对亲属来说比死亡本身更难,因为当时惯用昂贵的寿衣埋葬死者,穷人置办不起。

  2. 情形严重到亲属有时竟丢下遗体逃走。

  3. 直到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来,他轻看自身,就是不顾自己的体面,嘱咐人用亚麻衣为他出殡。

  4. 众人便效法他,也用亚麻衣出殡。

  5.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如今人人都照这个做法,甚至用一第纳尔一件的粗麻布衣为死者出殡。

    注:原文 צרדא,指粗贱的麻布;库中 中指tzerada 条定名「中指」,词义不合,正文写中文。

27b.5 引密释纳

密释纳说节中日不在街上放下棺架,免得引人致哀悼辞;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在亡故的妥拉学者遗体前,节中日致哀悼辞不受限制,光明节、普珥节就更不用说了。

  1. 密释纳教导:节中日不可把死者的棺架放在街上,免得引人致哀悼辞。

  2.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在亡故的妥拉学者遗体面前,节中日致哀悼辞不受任何限制,因此节期之中也可照常为他致哀悼辞。

  3. 既然如此,在光明节和普珥节的日子里,就更可以为妥拉学者致哀悼辞了,因为这两个节日的神圣性还不如节中日。

27b.6 解答

为学者致哀悼辞的许可只限于遗体面前。革玛拉以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在蓬·纳哈拉于节中日为 尼哈尔德阿的拉夫泽维德Rav Zevid from Neharde'a 致哀悼辞发难;拉夫帕帕Rav Pappa 答:那是噩耗传到之日,算作如在遗体面前。

  1. 革玛拉评论:在节中日为妥拉学者致哀悼辞的这项许可,只适用于在死者面前、在棺架前致辞的情形。

  2. 不在死者面前致哀悼辞,则不许。

  3. 革玛拉问:是这样吗?

  4.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不是曾在他的城邑蓬·纳哈拉,于节中日为 尼哈尔德阿的拉夫泽维德Rav Zevid from Neharde'a 致哀悼辞吗?

  5.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那天正是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得知 拉夫泽维德Rav Zevid 死讯的日子,这种情形下的哀悼辞,算作如在死者面前一样。

    注:原文作 רב פפי(拉夫帕皮Rav Pappi),英译作 拉夫帕帕Rav Pappa,照英译。

27b.7 解答

乌拉Ulla 解释服丧的几个用语:「哀悼」本义是捶打心口,有《以赛亚书》「捶胸」为证;「拍掌」是两手相击;「顿足」是以脚跺地。

  1. 革玛拉续论服丧的 哈拉哈halakhot:乌拉Ulla 说:「哀悼」一词虽通常指哀悼辞,严格说来却是指捶打心口,如经上所记:「捶胸」(《以赛亚书》32:12)。

    注:原文 הספד(哀悼)与经文 סופדים 同根;和合本此节作「他们必为美好的田地和多结果的葡萄树捶胸哀哭」。

  2. 「拍掌」一词,指以一手拍击另一手,就是拍手。

    注:原文 טיפוח。

  3. 「顿足」一词,指以脚跺地。

    注:原文 קילוס。

27b.8 引证

《巴拉伊塔》Baraita:服丧顿足不可穿凉鞋,只可穿鞋,因凉鞋易破,地上尖物可能刺伤脚。

  1. 贤士在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中教导:以顿足表示哀伤的人,不可穿着凉鞋顿足,而要穿着鞋子顿足,因为有受伤的危险。

  2. 因为凉鞋容易破裂,地上的尖物可能刺穿他的脚,或使他受别的伤。

27b.9 引证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服丧者一旦点头示意,表明哀伤稍减,安慰者就不可再坐在他身旁。

  1.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服丧者一旦点头示意,表明他的哀伤已稍减,安慰者就不可再坐在他身旁,因为服丧者以此表明他已不愿他们留在那里。

27b.10 引证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又说:众人都须在 纳西Nasi 面前起立,唯服丧者与病人除外;凡在大人物面前起立的,须得人说「请坐」才能坐下,服丧者与病人除外,他们自可随意坐下。

  1.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又说:众人都须在 纳西Nasi 面前起立,唯服丧者和病人除外。

  2.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凡在大人物面前起立的人,都要有人对他们说「请坐」,他们才可坐下,唯服丧者和病人除外。

  3. 这两种人若起立了,坐下时不必得许可,愿意坐就可坐下。

27b.11 引证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以 拉夫Rav 之名说:服丧者头一日不可吃自己的饼,出自上帝对 以西结Ezekiel 所说「也不可吃别人的饼」;拉巴Rabba 与 拉夫约瑟Rav Yosef 服丧时就互换饭食。

  1.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以 拉夫Rav 之名说:服丧者在服丧的头一日,不可吃自己的饼。

  2. 这是从哪里得出的?

  3. 出自慈悲者对 以西结Ezekiel 所说的话;那时他正遭丧事,经上说:「也不可吃别人的饼」(《以西结书》24:17);这表明其他服丧者必须吃别人所做的饼。

    注:此处照革玛拉读法译;原文 לחם אנשים,和合本作「也不可吃吊丧的食物」。

  4. 据说 拉巴Rabba 和 拉夫约瑟Rav Yosef 服丧时,彼此互换饭食。

27b.12 引证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又以 拉夫Rav 之名说:城中有人死了,全城居民在他下葬之前都不可做工。

  1.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又以 拉夫Rav 之名说:城中有人死了,全城居民在他下葬之前都不可做工。

27b.13 引证

拉夫哈姆努纳Rav Hamnuna 到达鲁玛塔,听见报丧的 羊角号shofar 声,见有人做工,就宣布这些人受禁令;他们说城中各有互助会,各管自己的死者,他便解除了禁令。

  1. 革玛拉记述:拉夫哈姆努纳Rav Hamnuna 有一回来到一个叫达鲁玛塔的地方,听见报告城中有人去世的 羊角号shofar 声。

  2. 他见有些人在做工,就对他们说:让这些人受禁令。

    注:原文 בשמתא,英译作 excommunication;照本卷体例,shamta 作「禁令」。

  3. 城里不是有死人吗?

  4. 他们对他说:城中有几个各自独立的互助会,每个会只管自己的死者。

  5. 我们知道死者不是我们会里的人,就照常做工。

  6. 他对他们说:既然如此,你们可以做,便解除了禁令。

27b.14 引证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以 拉夫Rav 之名说:为死者过度哀伤、不肯受安慰的,终必再为另一人哭泣。拉夫胡纳Rav Huna 邻里一妇人有七子,一子死,她哀哭过度,不听劝告,诸子相继死去,终于她自己也死了。

  1.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又以 拉夫Rav 之名说:凡为死者过度哀伤、不肯受安慰的人,终必还要为另一人哭泣。

  2. 革玛拉记述:住在 拉夫胡纳Rav Huna 邻近的一个妇人,有七个儿子。

  3. 其中一个死了,她为他哭得过了分。

  4. 拉夫胡纳Rav Huna 打发人对她说:不要这样。

  5. 她却不理会他。

  6. 他又打发人对她说:你若听我的话就好;若不听,就为另一场丧事预备寿衣吧。

  7. 她仍不肯听,儿子们就都死了。

  8. 最后,她还是哀伤过度,他就对她说:既然你这样做,就为你自己预备寿衣吧。不久她也死了。

27b.15 引证

《巴拉伊塔》Baraita 解《耶利米书》「不要为死人哭号,不要为他悲伤」:前者指过度哭号,后者指悲伤超过应有的时限;定制是三日哭号、七日致哀悼辞、三十日不熨衣不剪发,此后圣者说:你们不可比我更怜悯死者。

  1. 贤士在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中论到经上说的「不要为死人哭号,不要为他悲伤」(《耶利米书》22:10):「不要为死人哭号」,指的是过度哭号;「不要为他悲伤」,指的是悲伤超过应有的时限。

  2. 这是怎样的呢?

  3. 应有的限度是什么?

  4. 三日用来哭号,七日用来致哀悼辞,三十日禁止熨衣、禁止剪发。

  5. 从此以后,圣者——愿他受称颂——说:你们不可比我更怜悯死者。

  6. 妥拉既命人服丧一段时日,那就够了。

27b.16 引证

同节下文「要为离家出外的人大大哭号」: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指无子而去世的人,故 拉比约书亚·本·利未Rabbi Yehoshua ben Levi 只往无子者的丧家去;拉夫胡纳Rav Huna 却说指犯罪又再犯、不肯悔改的人,他失去来世的分。

  1. 同节下文说:「却要为离家出外的人大大哭号。」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这是指身后没有儿女而离世的人,因为为他而有的哀伤格外深重。

  2. 据说 拉比约书亚·本·利未Rabbi Yehoshua ben Levi 只往无子而亡者的丧家去,因为经上记着:「却要为离家出外的人大大哭号,因为他不得再回来,也不得再见他的本国」(《耶利米书》22:10)。

  3. 拉夫胡纳Rav Huna 对这节经文的解释与此不同,他说:「离去的人」是犯了罪又再犯的人,就是常犯罪而不悔改的人,他因此失去在来世的分,也就是他的「本国」。

    注:拉夫胡纳Rav Huna 的解释系于 ישוב(回来)与 שב(悔改、回转)同根。

27b.17 推论

拉夫胡纳Rav Huna 依循他一贯的见解:人犯罪又再犯,那罪对他就成了许可的;革玛拉问岂能真成许可,答:应说成了好像许可的一样。

  1. 革玛拉指出:拉夫胡纳Rav Huna 依循他一贯的思路,因为 拉夫胡纳Rav Huna 说过:人一旦犯了一桩罪又再犯,那事对他就成了许可的。

  2. 革玛拉质疑这里的措辞:你能设想那事真的成了许可的吗?

  3. 他犯罪怎么可能是许可的呢?

  4. 应该这样说:那事成了好像许可的一样,因为犯了两回之后,他已不再把自己的行为看作触犯重大禁令。

27b.18 引证

拉比利未Rabbi Levi 说:服丧者头三日当看自己如剑横在两腿之间;第三日至第七日,如剑立在对面的角落;此后如剑在市场上从他面前经过。

  1. 拉比利未Rabbi Levi 说:服丧者在服丧的头三日,当看自己如同有一把剑横在他两腿之间,意思是他自己也可能面临死亡。

  2. 这段时期,他当在惊惧中度日。

  3. 从第三日到第七日,他当看自己如同那剑立在对面的角落,虽远了些,仍在威胁他。

  4. 从此以后,就如同那剑在市场上从他面前经过,惧怕也就不那么大了。

27b.19 引密释纳

(下接 28a)密释纳说,为尊重妇女,她们的棺架永不放下。尼哈尔德阿的贤士说:这条只是就……

  1. 密释纳教导:为顾及妇女的尊严,妇女的棺架永不放下。

  2. 尼哈尔德阿的贤士说:这条教导只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