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仪卷总目·第三章 圣物更严

叶二十四正·24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0
句
38
标注流失
2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13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4a.1 解答

(续上)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转述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之说:器皿合并其中所盛本是妥拉之律,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证言所补的只是素祭余下的部分;按妥拉,只有须用器皿才得成圣的东西,器皿才把它合在一起。

  1.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证言并不是要教导器皿把其中所盛合在一起这条基本的 哈拉哈halakha ,那是妥拉之律;它只是为素祭的余剩而说的,所谓余剩,就是素祭取出一把细面连同乳香烧在祭坛上之后剩下、归祭司吃的部分。

    注:本段接叶二十三背末段「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奉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之名说」,故以引号起。

  2. 在这种情形下,合并的 哈拉哈halakha 只是拉比之律;因为按妥拉之律,唯有一件东西须用器皿方能成圣,器皿才在不洁上把它合在一起,即使其各部分彼此并不相连。

  3. 至于不须用器皿的东西,器皿就不把它合在一起。

  4. 素祭的余剩已不再需要器皿,因为取出一把烧献之后,它便交给祭司了;所以按妥拉之律,器皿中的细面不算合在一起……」

24a.2 解答

(续上)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之说的下半:贤哲加了规定,连不须用器皿的东西,器皿也把它合在一起。

  1. 「……贤哲们便来规定:即使一样东西不须用器皿,例如素祭余下的细面,器皿仍把它合在一起。」

24a.3 反驳

革玛拉质疑:细面可以说是素祭余剩,香和乳香却必须用器皿,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何必列入?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转述 拉巴·巴尔·阿武赫Rabba bar Avuh 的回答:说的是堆在一块皮板上的情形,平的器物按妥拉不合并,贤哲规定也合并。

  1. 革玛拉提出疑难:细面固然好说,可以说指的是素祭余下的细面;但香与乳香又怎么说呢?

  2. 这两样当然须用器皿;如果合并的 哈拉哈halakha 对它们是出自妥拉,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为什么还把它们列进他的单子?

  3. 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 说,拉巴·巴尔·阿武赫Rabba bar Avuh 说:例如他把它们堆在一块皮板上,而不是放在能盛物的器皿里。

    注:「皮板」原文 קרטבלא(kartavla),指皮制的平板,没有可盛物的内腔。

  4. 按妥拉之律,有内腔的器皿把其中所盛合在一起;平板而没有内腔的器皿则不合并。

  5. 贤哲们便来规定:即使没有内腔,它仍把放在上面的东西合在一起。

24a.4 推论

革玛拉指出:拉比哈宁Rabbi Ḥanin 以合并之律出自妥拉,与 拉比希亚·巴尔·阿巴Rabbi Ḥiyya bar Abba 转述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的话相左,这话说本卷密释纳是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证言而定,可见属拉比之律。

  1. 革玛拉评论说:拉比哈宁Rabbi Ḥanin 这个见解,认为合并而致不洁之律出自妥拉,与 拉比希亚·巴尔·阿巴Rabbi Ḥiyya bar Abba 的见解不合。

  2. 因为 拉比希亚·巴尔·阿巴Rabbi Ḥiyya bar Abba 说,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论到我们的密释纳时说:这条密释纳是根据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证言而教导的。

  3. 换句话说,密释纳教导器皿合并其中所盛,是依从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话,表明这是拉比之律;这与 拉比哈宁Rabbi Ḥanin 不同,他说此律有妥拉的根据。

24a.5 引证

密释纳说第四级不洁对圣物为无效。《巴拉伊塔》Baraita 载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以由轻及重推出:尚欠赎罪的人可吃举祭却不可吃圣物,那么能使举祭无效的三级不洁,碰到圣物自当生出第四级。

  1. 密释纳教导:第四级不洁,就圣物而言,是无效的。

  2. 有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拉比约西Rabbi Yosei 说:第四级不洁就圣物而言为无效,这是从哪里推出来的?

  3. 这是由轻及重推出来的:尚欠赎罪的人,就是还须献上一份祭物才算完成洁净手续的不洁之人,可以吃 举祭teruma ,却照妥拉所明定,对吃圣物而言是无效的;那么三级不洁之物,若是 举祭teruma 便已无效,它碰到圣物时,岂不理当生出第四级不洁吗?

  4. 所以我们得知:圣物有第三级不洁,是出自妥拉;有第四级不洁,是出自由轻及重的推论。

24a.6 引证

革玛拉追问圣物第三级不洁出自何处:经上说「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这污秽物也包括二级不洁之物,可见碰了它的肉成为三级而不可吃;第四级则如上文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的由轻及重。

  1. 上面那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圣物有第三级不洁是出自妥拉。

  2. 革玛拉问:这是从哪里推出来的?

  3. 因为经上记着:「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利未记 7:19)。

  4. 我们讨论的那节经文,岂不是说肉碰到任何「污秽物」,即使所碰的是二级不洁之物,因为那也称为「污秽物」吗?

  5. 而那位慈悲者论到那肉,就是碰了二级不洁之物、如今成了三级不洁的肉,说:「就不可吃」,意思是它因不洁而成为无效。

  6. 至于 《巴拉伊塔》Baraita 说第四级不洁由一个由轻及重推出,那就是我们刚才说的,拉比约西Rabbi Yosei 所提出的那个由轻及重的推论。

24a.7 引密释纳

密释纳说:就举祭而言一只手不洁,另一只仍洁;就圣物而言须两手都浸。拉夫舍泽维Rav Sheizevi 解释:这只限于那只洁手正触着圣物的时候,因为贤哲顾虑不洁的手已暗中直接碰了圣物。

  1. 密释纳教导:就 举祭teruma 而言,人的一只手若因只使手不洁的拉比之律而成了不洁,它的另一只手仍是洁净的。

  2. 可是就圣物而言,一只手成了不洁,他就须把两只手都浸礼。

  3. 拉夫舍泽维Rav Sheizevi 说:他们说就圣物而言一只不洁的手也使另一只手不洁,所教导的只是不洁之手碰到它时,那只洁手正触着圣物的情形。

  4. 但如果那只洁手没有触着圣物,就不是这样,洁手不因碰到不洁之手而成为不洁。

  5. 照 拉夫舍泽维Rav Sheizevi 的说法,贤哲们定下一手使另一手不洁这条规定,是因为顾虑那只不洁的手可能已经不知不觉地直接碰到了圣物。

  6. 所以这条规定只适用于那只洁手正触着圣物的时候。

24a.8 反驳

阿巴耶Abaye 引一则教导反驳 拉夫舍泽维Rav Sheizevi:连一只干的不洁之手也使另一只手不洁,以致后者能使所碰的食物不洁,这是就圣物而言,是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话;拉比犹大之子拉比约西Rabbi Yosei son of Rabbi Yehuda 则说第二只手只能使圣物无效。

  1. 阿巴耶Abaye 引下面的教导反驳 拉夫舍泽维Rav Sheizevi:即使是一只干的不洁之手,也使与它相对的那只手,也就是另一只手,成为不洁,以致这第二只手如今会使它所碰的任何食物不洁。

  2. 这是就圣物而言,就 举祭teruma 而言却不是这样。

  3. 这是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话。

  4. 拉比犹大之子拉比约西Rabbi Yosei son of Rabbi Yehuda 说:第二只手不致成为这样严重的不洁。

  5. 它只能使所碰到的圣物无效,就是使之成为第四级不洁,却不能使之成为第三级不洁。

24a.9 反驳

续 阿巴耶Abaye 的反驳:若第二只手不触圣物也成不洁,教导特提「干的手」便有意义;若只在触着圣物时才因顾虑而规定,特提干手又有什么可说的?

  1. 你若说第二只手即使没有触着圣物也成为不洁,那么特意说一只干的手也使另一只手不洁,便有意义了。

  2. 这是教导我们:平常一只干的手虽然不会使另一只手不洁,贤哲们却就圣物而言宣布它为不洁。

  3. 可是你若说第二只手触着圣物时,是的,规定它成为不洁,以免不洁的手直接碰到圣物;没有触着时,就不是这样,规定不适用,那么说这条规定连干的手也适用,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24a.10 引证

(下接叶二十四背)阿摩拉们对相近的问题也有争论: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一手使另一手不洁,只限于第二只是他自己的手……

  1. 也有人说过,阿摩拉amora’im 对一个相近的问题有争论: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他们所教导的一手使另一手不洁,只限于第二只手是他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