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仪卷总目·第一章 众人都有义务

叶四正·4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3
句
58
标注流失
6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6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4a.1 解答

(续上)三样癫狂之举都做了,才算痴愚者,好比撞过三种牲畜的牛成了对一切都有前科的牛。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倘若 拉夫胡纳Rav Huna 听过那则 《巴拉伊塔》baraita——毁掉人给他的一切东西的,就是痴愚者——他就会收回前说。

  1. ……就好比一头有前科的牛,撞过牛、驴和骆驼。

    注:本句承上一面末,原文「如同撞了牛、驴、骆驼的那头牛」,接 拉夫胡纳Rav Huna 须三样兼备之说。

  2. 这牛先后三次撞了三种不同的牲畜,便被认定有撞人的习性,对一切牲畜都成了有前科的牛。

  3. 同样,人若做了三样不同的癫狂之举,便认定他的行为没有道理可讲,归为痴愚者。

  4.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倘若 拉夫胡纳Rav Huna 听过 《巴拉伊塔》baraita 里所教的:谁是痴愚者?

  5. 就是毁掉人给他的一切东西的人——那他就会收回自己「须做了三样癫狂之举才算痴愚者」的说法。

4a.2 悬置

由此生出疑问:拉夫胡纳Rav Huna 若收回,是只收回撕衣服一条(因它与毁掉给他的东西相似),还是收回痴愚者的全部征兆?问题悬而未决。

  1. 拉比们面前提出一个关于 拉夫帕帕Rav Pappa 这话的疑问: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 拉夫胡纳Rav Huna 会收回前说,他是只就撕裂自己衣服的人收回——因为此人与毁掉人给他的一切东西的人相似——呢?

  2. 还是他会就痴愚者的一切征兆都收回自己的见解?

  3. 革玛拉说:这个疑问悬而未决,因为找不到解答。

4a.3 引密释纳

密释纳说隐性人和雌雄同体者免于朝见。拉比们由「你的男丁」一语推出:「男丁」排除妇女,「你的男丁」排除隐性人与雌雄同体者,「你一切的男丁」包括未成年男子。

  1. 密释纳教导:隐性人tumtum 和雌雄同体者免于在圣殿朝见的诫命。

  2. 拉比们论经文「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出埃及记 23:17)教导:经文若只说「男丁」,就是要把妇女排除在这条诫命之外。

    注:和合本作「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原文「男丁」带「你的」词尾,革玛拉的推论系于此,故照原文补「你」字。

  3. 既说「你的男丁」,就是要连 隐性人tumtum 和雌雄同体者也排除在外。

  4. 再者,经文又加上「你一切的男丁」,就是要包括未成年的男童。

4a.4 提问

《巴拉伊塔》baraita 说「男丁」排除妇女。革玛拉问:何必要经文?朝见本是有时限的正面诫命,妇女原本就免于一切有时限的正面诫命。

  1. 那位老师在 《巴拉伊塔》baraita 里说:「男丁」是要排除妇女。

  2. 革玛拉问:这条 哈拉哈halakha 何必要有经文?

  3. 毕竟节期的朝见义务是一条有时限的正面诫命,而妇女免于一切有时限的正面诫命。

4a.5 解答

答:这话是必要的,否则人可能以为能由「朝见」二字作同辞类推,把聚集之诫——同样是有时限的正面诫命,而妇女在其中有义务——套到节期朝见上来。所以 《巴拉伊塔》baraita 教我们妇女免除。

  1. 革玛拉答:这话是必要的,否则你可能会想:我们可以凭同辞类推,由这里出现的「朝见」一词,与聚集之诫所说的「朝见」一词(申命记 31:11)推论——那也是一条有时限的正面诫命。

    注:申命记 31:11 和合本作「以色列众人来到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的时候,你要在众人面前将这律法念给他们听」;31:12 明说男女孩子都要聚集,故妇女在聚集之诫中有义务。

  2. 在那里妇女有聚集之诫的义务,那么在这里,妇女也就有节期朝见之诫的义务。

  3. 所以 《巴拉伊塔》baraita 教我们:妇女免除。

4a.6 提问

「你的男丁」排除隐性人与雌雄同体者。排除雌雄同体者尚属必要,因他有男性器官,人或以为他当如男子一样负义务;《巴拉伊塔》baraita 教我们他自成一类,非男非女。

  1. 那位老师在 《巴拉伊塔》baraita 里说:「你的男丁」是要排除 隐性人tumtum 和雌雄同体者。

  2. 革玛拉问:排除雌雄同体者固然必要,因为你可能会想:他既有男性的一面,就是有男性器官,就应当像男子一样负有义务。

  3. 所以 《巴拉伊塔》baraita 教我们:雌雄同体者自成一类,既非男,也非女。

4a.7 解答

但隐性人的身份本属疑问,何须经文排除一个疑问?阿巴耶Abaye 说:这里指睾丸在外、只是阴茎不显的隐性人,他确是男子,经文仍免他朝见。

  1. 然而 隐性人tumtum 没有外露的性器官,他的身份是律法上的一个疑问,难道要用一节经文来排除一个疑问吗?

  2. 阿巴耶Abaye 说:这里讲的是 隐性人tumtum 的睾丸在外、只是阴茎不显的情形。

  3. 经文教导:这样的 隐性人tumtum 虽然确定是男子,也不负朝见的诫命。

4a.8 反驳

「你一切的男丁」包括未成年者,与密释纳「未成年者免除」相抵。阿巴耶Abaye 说:《巴拉伊塔》baraita 指已到受训练年龄的,密释纳指未到的。但受训练年龄的义务出于拉比律法,经文只是辅证。

  1. 那位老师在 《巴拉伊塔》baraita 里说:「你一切的男丁」是要包括未成年者。

  2. 革玛拉问:我们岂不是在密释纳里学过:人人都有朝见的义务,唯独聋哑者、痴愚者和未成年者除外?

  3. 阿巴耶Abaye 说:这并不难。

  4. 这里,要未成年者负义务的那则 《巴拉伊塔》baraita,讲的是已到学习诫命之训练年龄的未成年者。

  5. 那里,密释纳讲的是还未到学习诫命之训练年龄的未成年者,所以他免于朝见的诫命。

  6. 革玛拉问:已到训练年龄的未成年者,他的义务只是出于拉比律法。

  7. 那么 《巴拉伊塔》baraita 怎能从经文推出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呢?

  8. 革玛拉答:是的,确实如此,这节经文只是这条拉比所定义务的辅证。

4a.9 解答

「你一切的男丁」实为教导 另有人Aḥerim 之说:拾狗粪供鞣皮的、炼铜的、鞣皮的,因身上气味难闻,人皆避之,不能与「你一切的男丁」同上,故免于朝见。

  1. 革玛拉问:那么,经文「你一切的男丁」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来?

  2. 它是来教导 另有人Aḥerim 所教的。

  3. 因为有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另有人Aḥerim 说,拾粪的——就是收集狗粪交给鞣皮匠用来鞣制皮革的人——炼铜的——就是把铜从渣滓里提炼出来的人——和鞣皮的,都免于朝见的诫命,因为他们的行业使他们身上带着格外难闻的气味。

  4. 这是因为经上说:「你一切的男丁」,表明唯有能与你一切的男丁一同上去的人才负有义务,排除那些不宜与你一切的男丁一同上去的人,因为人们都避开他们。

4a.10 提问

密释纳说妇女和未获释的奴仆免于朝见。妇女由「你的男丁」推出,奴仆从何而来?拉夫胡纳Rav Huna 说:经文「朝见主耶和华」表明只有一位主人的才负义务,奴仆另有主人,故免。

  1. 密释纳教导:妇女和未获释的奴仆免于朝见的诫命。

  2. 革玛拉问:妇女免除固然无疑,前面说过这是从「你的男丁」一语推出的;可是奴仆,我们从哪里推出他们免除呢?

  3. 拉夫胡纳Rav Huna 说:经上说「朝见主耶和华」(出埃及记 23:17)。

    注:「主」原文作 הָאָדֹן,即「那主人」,拉夫胡纳Rav Huna 读作「独一的主人」。

  4. 这表明只有一位主人的人才负有义务,这就排除了这个另有主人的奴仆。

4a.11 提问

革玛拉问:何须经文?凡妇女有义务的诫命,奴仆也有;妇女无义务的,奴仆也无。此理由「给她」一语在许配的婢女与被休妇人之间作同辞类推而来。

  1. 革玛拉问:这条 哈拉哈halakha 何必要有经文来教导?

  2. 毕竟凡妇女负有义务的诫命,奴仆也负有义务;凡妇女不负义务的诫命,奴仆也不负义务。

  3. 这条原则的理由,是凭同辞类推,由论到许配的婢女时所写的「给她」(利未记 19:20),与论到被休的妇人时所写的「给她」(申命记 24:3)推论而来。

    注:利未记 19:20 和合本作「也没有得释放」,原文字面为「自由没有给她」;申命记 24:3 和合本作「写休书交在她手中」,原文「给她写休书」。中文照革玛拉读法译出「给她」。

4a.12 解答

拉维纳Ravina 说:经文是为了半奴半自由的人而必需的。密释纳的措辞也印证此说:「未获释的奴仆」若指全未获释,只说「奴仆」就够了;可见指的是未完全获释的,即半奴半自由的人。

  1. 拉维纳Ravina 说:这节经文只是为了教导半奴半自由的人免除才必需的。

  2. 革玛拉指出:密释纳的措辞也很精确,因为它教导:妇女和未获释的奴仆。

  3. 特意说明「未获释的」,是为了什么?

  4. 若说这是指他们全然未获释,那么只说「奴仆」就够了,何必另加说明。

  5. 其实,密释纳讲的岂不是未完全获释的奴仆吗?

  6. 这些奴仆是谁?

  7. 就是半奴半自由的人。

  8. 革玛拉作结:由此可知,这说法是对的。

4a.13 引密释纳

密释纳说瘸腿的、瞎眼的、患病的、年老的免于朝见。拉比们由 朝圣之节regalim 一词联到双脚,排除装假腿的人;另一说排除瘸腿、患病、瞎眼、年老以及不能用自己双脚上去的人。末一类加的是什么?拉瓦Rava 说:是要加上……(下接叶四背)

  1. 密释纳又教导:瘸腿的、瞎眼的、患病的、年老的,都免于朝见的诫命。

  2. 拉比们教导:「三次(原文作 朝圣之节regalim)」(出埃及记 23:14)暗指用双脚行走,所以排除装假腿的人。

    注:和合本作「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节」;「次」原文作 רְגָלִים,与「双脚」רַגְלַיִם 同根,革玛拉据此立论。

  3. 他们虽能行走,却免于跋涉上去,因为他们没有脚。

  4. 另一种解释:朝圣之节regalim 一词是要排除瘸腿的、患病的、瞎眼的、年老的,以及不能用自己的双脚上去的人。

  5. 革玛拉问:末一类「不能用双脚上去的人」,是要加上什么?

  6. 《巴拉伊塔》baraita 已经教导瘸腿的和患病的都免除了。

  7. 拉瓦Rava 说:它是要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