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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十背·10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7
句
62
标注流失
5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12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0b.1 解答

答:妥拉在安息日只禁有筹划的建设性劳作;无意的、结果非所愿的、或属毁坏的劳作都不在其内,作了也免责。这条限定在安息日的经文里并无明文,只写在会幕的建造上,借会幕与安息日的连系才推出来,所以说好比一发悬山。

  1. 革玛拉答:妥拉在安息日所禁的,只是经过筹划的建设性劳作。

    注:「经过筹划的劳作」原文 מְלֶאכֶת מַחֲשֶׁבֶת,语出会幕工程的经文(出埃及记 35:33,和合本作「巧工」)。

  2. 无意而作的劳作,或结果并非所愿的,或其后果是毁坏的,都不在这一类之内。

  3. 所以用这样的方式劳作的人免负罪责。

  4. 而在安息日的律法中,妥拉没有一处写明禁令只限于建设性的劳作。

  5. 诚然,这条原则写在会幕之事上,而会幕的建造与安息日之间有公认的释经连系。

  6. 然而这条关乎安息日 哈拉哈halakha 的根本原则既然没有明文,就被比作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

10b.2 提问

密释纳说节期酬恩祭的 哈拉哈halakha 好比一发悬山,可是经上明明写着。答:这是照 拉夫帕帕Rav Pappa 问 阿巴耶Abaye 的话说的:「要向耶和华守这节」怎知指的是献牲?也许经上只是说过节而已。

  1. 密释纳教导说:节期酬恩祭的 哈拉哈halakha 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

  2. 革玛拉问:这些不是在妥拉里写明了的吗?

  3. 革玛拉答:不,这是照 拉夫帕帕Rav Pappa 对 阿巴耶Abaye 所说的话而必须说的:经上说:「要向耶和华守这节」(利未记 23:41),从哪里知道其中 你们要守这节veḥagotem 一词指的是献牲?

  4. 也许那位慈悲者只是说:你们要过节。

10b.3 解答

阿巴耶Abaye 答:照这样,「容我的百姓去,在旷野向我守节」也只是过节、不献祭了?你若说正是如此,摩西岂不是说「你总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给我们」?可见所命的是献祭。

  1. 阿巴耶Abaye 答道:若是这样,经上写着:「容我的百姓去,在旷野向我守节」(出埃及记 5:1)。

  2. 那么这节经文的意思也就只是要过节,而不献祭了。

  3. 你若说正是如此,就是要他们过节而已;可是经上不是写着:「摩西说:你总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给我们,使我们可以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出埃及记 10:25)吗?

  4. 可见这条命令指的是献祭。

10b.4 反驳

革玛拉驳:也许慈悲者只是说宰牲吃喝、在我面前过节,并不要献祭。答:不可这样想,因为经上说「不可将我节上牲畜的脂油留到早晨」;寻常的节日宴席哪有禁吃的脂油?

  1. 革玛拉提出难处。

  2. 也许那位慈悲者是这样说的:你们宰牲,好吃好喝,在我面前过节,却不必献祭。

  3. 革玛拉答:你不可这样想,因为经上写着:「也不可将我节上牲畜的脂油留到早晨」(出埃及记 23:18)。

  4. 你若以为这里说的是寻常的节日宴席而不是祭牲,节日宴席哪里有禁吃的脂油呢?

10b.5 反驳

革玛拉再问:也许经上是说节期中所献礼物祭牲的脂油不可留过夜;这样「我节上的」就不是指一种祭,而是指一个时间。

  1. 革玛拉问:也许那位慈悲者在妥拉里是这样说的:节期中所献礼物祭牲的脂油,不可留过夜。

  2. 若是这样,「我节上的」一语就根本不是指一种祭,而是指一个时间。

10b.6 解答

答:若是这样,就可推出平日所献的脂油可以留过夜;可是论燔祭经上写着「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可见燔祭须整夜在坛上焚烧。

  1. 革玛拉答:若是这样,这节经文表明只有节期中所献的脂油不可留过夜。

  2. 从此可以推出:一年里平日所献的脂油可以留过夜。

  3. 可是论燔祭,经上写着:「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从晚上到天亮」(利未记 6:9)。

    注:英译作 Leviticus 6:2,是希伯来本节数;和合本为利未记 6:9。

  4. 可见燔祭必须整夜在坛上焚烧。

10b.7 反驳

革玛拉又问:若只从那节经文学,我会说那只是一条积极诫命;所以慈悲者再写「不可留到早晨」,作为一条禁令。

  1. 革玛拉又问:倘若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是从那节经文学来的,我也许会说那节经文只是一条积极诫命的出处。

  2. 所以那位慈悲者又写下「不可留到早晨」这节经文,也作为一条禁令。

10b.8 反驳

革玛拉回应:节期中剩余祭肉的禁令另有经文:「头一天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又问:也许「不可留到早晨」是要教导犯者违反两条禁令和一条积极诫命。

  1. 革玛拉回应。

  2. 关于节期中剩下祭牲的禁令,另有一节经文写着:「头一天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申命记 16:4)。

  3. 革玛拉问:可是也许「不可留到早晨」这节经文是要教导:这样做的人违反了两条禁令和一条积极诫命。

10b.9 解答

革玛拉于是舍弃上面的讲法,改以「旷野」一词作同辞类推:出埃及记「在旷野向我守节」,阿摩司书「你们在旷野四十年,岂是将祭物和供物献给我呢」;那里指真正的祭牲,这里也指祭牲,不只是过节。

  1. 革玛拉于是舍弃这个讲法,主张节期酬恩祭的出处来自一个同辞类推:这里所说的「旷野」,与别处所说的「旷野」。

  2. 这里写着:「在旷野向我守节」(出埃及记 5:1),那里写着:「以色列家啊,你们在旷野四十年,岂是将祭物和供物献给我呢?」(阿摩司书 5:25)。

    注:英译把出埃及记 5:1 的「守节」译作「献祭」,是照这个同辞类推的结论去读;和合本作「在旷野向我守节」,照录。

  3. 那里既是指真正的祭牲,这里也同样指祭牲,而不单是过节而已。

10b.10 解答

问:有了这个同辞类推,怎么还说好比一发悬山?答:这凭据并不强,因为通常不从先知书与圣录学妥拉之事;先知不得创立新的 哈拉哈halakha,这样的类推不如直接出于妥拉的 哈拉哈halakha 有分量。

  1. 革玛拉问:有了这个同辞类推,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哪一点上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呢?

  2. 革玛拉答:经文的凭据并不那么有力,因为通常不从传承之书,即先知书和圣录,学出妥拉的事。

  3. 因为先知不得创立新的 哈拉哈halakha,在这方面妥拉是唯一具权威的出处,所以这个同辞类推不如直接从妥拉学出的 哈拉哈halakha 有分量。

10b.11 提问

密释纳说渎用圣物的 哈拉哈halakha 好比一发悬山,可是经上写着。拉米·巴尔·哈马Rami bar Ḥama 说:这是为《渎用卷》那条密释纳说的:代理人照吩咐办事,渎用的罪归于主人,主人须献祭;代理人若没有照吩咐办,渎用的是代理人,由他献祭。

  1. 密释纳教导说:渎用圣物的 哈拉哈halakha 细则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

  2. 革玛拉问:这些不是在妥拉里写明了的吗(利未记 5:14–16)?

  3. 拉米·巴尔·哈马Rami bar Ḥama 说:这句话只是为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所学的而必须说的(《渎用卷》叶二十正):代理人办成了所受的委托,例如家主差人用圣钱去买东西,那人照吩咐办了,就是家主渎用了圣物,家主须为代理人替他所作的事献祭。

  4. 但代理人若没有照委托去办,而是自作主张,渎用圣物的便是代理人,须献祭的也是他。

10b.12 解答

革玛拉解释:代理人办成了委托,为何算主人渎用?岂有这人犯罪、那人担罪的?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有违常理,经文里看不出来,所以说好比一发悬山。

  1. 革玛拉解释:代理人既办成了委托,为什么算主人渎用了圣物呢?

  2. 难道可以这人犯罪,却由那人担罪吗?

  3. 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既有违常理,从经文里就看不出来。

  4. 密释纳说这些 哈拉哈halakha 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指的就是这个。

10b.13 反驳

拉瓦Rava 驳:这有什么难解?渎用之罪与举祭之间有「罪」字的同辞类推:举祭上人的代理人如同本人,可替主人分出 举祭teruma;渎用圣物上代理人也如同本人,代理人办成了委托,罪责便归主人。

  1. 拉瓦Rava 说: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道理上有什么难处呢?

  2. 也许渎用圣物之罪不同,因为它借「罪」与「罪」这一对相同的词,从 举祭teruma 作同辞类推而来:那里论 举祭teruma,人的代理人在律法上如同本人,所以代理人可以替出产的主人分出 举祭teruma;同样,这里论渎用圣物,人的代理人在律法上也如同本人,所以代理人照委托办成了事,主人就要负责。

    注:英译括注两处出处为利未记 5:6 与民数记 18:9。一般以为渎用之「罪」出自利未记 5:15「误犯了罪」,举祭之「罪」出自利未记 22:9「免得因此担罪」,待考,正文不标节数。

10b.14 解答

于是 拉瓦Rava 说:密释纳是为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说的:家主差人去用圣物以后,自己想起那是圣物,代理人却没有想起,渎用的反是代理人;因为渎用只在误犯时才算。可怜的代理人只是照办,却因主人想起而担罪。

  1. 于是 拉瓦Rava 说:密释纳关于大山的这句话,只是为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而必须说的:家主差代理人去使用一件圣物以后,自己想起了那是圣物,代理人却没有想起,那么虽然代理人只是在执行委托,渎用了圣物的却是他。

  2. 这是因为只有在误犯的情形下,人才为渎用圣物负罪责。

  3. 在这件事上,可怜的代理人作了什么呢?

  4. 他不过是替主人执行委托,却因为主人想起了那件圣物,代理人就要负罪责。

  5. 密释纳说这些 哈拉哈halakha 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指的就是这个。

10b.15 反驳

拉夫阿施Rav Ashi 驳:这有什么难解?这就像把圣钱花在俗用上的人,他虽不知那是圣钱,仍须献祭;这里主人一想起便撤销了委托,代理人便是误犯渎用,所以要负责。

  1.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道理上有什么难处呢?

  2. 也许这正如把圣钱花在俗用上的人一样。

  3. 这人虽然不知道那钱是圣钱,仍须献祭。

  4. 这里也是一样:主人一发觉那钱是圣钱,就撤销了委托,代理人便是在不知情之下渎用了圣物,所以要负罪责。

10b.16 解答

于是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密释纳是为《渎用卷》那条密释纳说的:拿起属圣的石头或梁木,单这一举不算渎用;交给别人,便是他渎用了,那人却没有。既已拿起,自己留着与交给别人有何分别?这就是所谓一发悬山。

  1. 于是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密释纳这句话只是为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所学的而必须说的(《渎用卷》叶十九背):人拿起一块属圣的石头或一根属圣的梁木,单凭这一举并没有渎用圣物。

  2. 但他若把它交给别人,他就渎用了圣物,那别人却没有渎用圣物。

  3. 革玛拉分析这件事:他既已拿起来了,他自己留着与交给别人,对我来说有什么分别呢?

  4. 这两种情形凭什么区分?

  5. 所以,密释纳说这些 哈拉哈halakha 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指的就是这件事。

10b.17 反驳

(下接叶十一正)革玛拉驳:这有什么难解?也许当照 撒母耳Shmuel 的讲法:这条密释纳说的不是为自己拿起圣石的寻常人……

  1. 革玛拉提出难处。

  2. 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道理上有什么难处呢?

  3. 也许当照 撒母耳Shmuel 的意见来解释,因为 撒母耳Shmuel 说:「这里,这条密释纳说的不是为自己拿起圣石的寻常人……」

    注:撒母耳Shmuel 的话接到下一面叶十一正首段才说完:说的是保管圣殿建材的司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