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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十一正·11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6
句
77
标注流失
14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11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1a.1 反驳

(续上)撒母耳Shmuel 的话:密释纳说的是受托保管圣殿建材的司库,石头放在哪里都算在他的权下,所以拿起不算渎用,交给别人才算。照此,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合乎情理,算不得一发悬山。

  1. 「……而是说受托保管圣殿建筑石料的司库。

    注:撒母耳Shmuel 的话自前一面叶十背末段起,到本句与下句为止;第三句以下是革玛拉的推论。

  2. 免责的缘故在于:那石头无论放在哪里,都算是放在他的权下。」

  3. 所以他拿起石头或梁木并不担罪,因为他本可搬动。

  4. 但他无权把它交给别人,所以他一交给别人,就渎用了圣物。

  5. 若是这样,这条 哈拉哈halakha 也是合乎情理的,不该算作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

11a.2 提问

革玛拉另举同一条密释纳的下半:把圣石砌进自己房子的,要在其下住满值一个 佩鲁塔peruta 的时间才算渎用。石头既已因砌入而改变,住与不住又有何分别?一发悬山说的该是这条。

  1. 其实,把这些 哈拉哈halakha 比作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根据的是同一条密释纳的下半:他若把那石头砌进自己的房子,就还没有渎用圣物,直到他在它底下住满值一个 佩鲁塔peruta 的时间。

  2. 他既已把石头砌进房子、使它改变了,他住了与没有住,对我来说有什么分别呢?

  3. 看来,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的,就是这条 哈拉哈halakha。

11a.3 反驳

革玛拉驳:这又有什么难解?可照 拉夫Rav 的讲法:说的是把石头搁在窗口上而未加改动;住了就得了益处,算渎用;没住就未得益,不算。

  1. 革玛拉驳回这个说法。

  2. 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道理上有什么难处呢?

  3. 也许它是照 拉夫Rav 的意见说的。

  4. 因为 拉夫Rav 说:这条密释纳说的是他把石头搁在窗口上、却没有对石头本身加以改动的情形。

  5. 他若在房子里住了,是的,他就渎用了圣物,因为他从中得了益处。

  6. 他若没有住在里面,不,他就没有渎用圣物,因为他没有从石头得到益处。

11a.4 解答

革玛拉作结:其实正当照前面 拉瓦Rava 的讲法,新意在于房主想起了,以致代理人渎用圣物。至于拿花用圣款作比的难处,两事不同:花用的人知道自己也有圣款,本该查明;代理人却不知道钱可能属圣。所以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好比一发悬山。

  1. 其实,缘由的确是照前面 拉瓦Rava 的意见:他认为这条 哈拉哈halakha 的新意在于房主想起来了的情形,这一想起便使代理人渎用了圣物。

    注:拉瓦Rava 之说见前一面叶十背:房主想起了而代理人没有想起,代理人便渎用了圣物。

  2. 至于你所为难的,就是说这里的 哈拉哈halakha 该与把属圣的钱花在俗用上的人一样,这两件事并不相同。

  3. 在那里,就是 拉瓦Rava 所说的情形,代理人知道自己也有属圣的钱币,所以他本该仔细查清这钱是否属圣。

  4. 在这里,代理人可曾知道这钱有属圣的可能吗?

  5. 所以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

11a.5 引证

密释纳说一发悬山的事经文少而 哈拉哈halakha 多。《托塞夫塔》Tosefta 举大麻风与帐棚之不洁为例。革玛拉问:大麻风在妥拉里写得很多啊?拉夫帕帕Rav Pappa 解:大麻风经文多而规条少,帐棚之不洁经文少而规条多。

  1. 密释纳说明:那些好比用一根头发悬起来的大山的事,妥拉里写到的很少,它们的 哈拉哈halakha 细则却很多。

  2. 有一位贤士在 《托塞夫塔》Tosefta 里教导:大麻风的 哈拉哈halakha 与死尸所在的帐棚致人不洁的 哈拉哈halakha,在妥拉里写得少,它们的 哈拉哈halakha 却很多。

    注:「帐棚之不洁」指与死尸同处一个遮蔽之下而沾染的不洁,见民数记 19:14。

  3. 革玛拉问:大麻风的 哈拉哈halakha 在妥拉里写得少吗?

  4. 大麻风在妥拉里讲得极多(见利未记第十三至十四章)。

  5.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密释纳的意思是这样:大麻风在妥拉里细节多,哈拉哈halakha 却相对少。

  6. 反之,帐棚致人不洁一事,在妥拉里写得少,哈拉哈halakha 却多。

11a.6 解答

革玛拉问:经文多寡有何实际分别?答:大麻风的事有疑问,就去钻研经文;帐棚之不洁的事有疑问,就去钻研密释纳,因为妥拉里讲得不够。

  1. 革玛拉问:某条 哈拉哈halakha 在妥拉里提得多还是提得少,实际上有什么分别呢?

  2. 革玛拉答:你若对大麻风的 哈拉哈halakha 中某事有疑问,就去钻研经文,因为那里讲得详尽。

  3. 你若对帐棚致人不洁的 哈拉哈halakha 中某事有疑问,就去钻研密释纳,因为这些 哈拉哈halakha 在妥拉里没有充分讲明。

11a.7 提问

密释纳说钱财之律在妥拉里有所依据。革玛拉问:钱财之律明写在妥拉里,怎么只说有所依据?答:这只是照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意见才须这样说。

  1. 密释纳教导:钱财之律属于在妥拉里有所依据的那一类事。

  2. 革玛拉问:钱财之律是写在妥拉里的;密释纳为什么只说它有所依据?

  3. 革玛拉答:这句话只是照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意见才是必须的。

11a.8 引证

《巴拉伊塔》Baraita 载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解「以命偿命」:是赔钱,不是偿命,因为下文的「给」与上文「照审判官所断的给」同辞,上文是钱,下文也是钱。这虽非妥拉明文,经文却有所依据。

  1. 革玛拉详加说明。

  2. 正如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说:「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出埃及记 21:23)。

    注:「偿」希伯来文作 ונתתה,字面是「你要给」。

  3. 这一节说的是赔钱。

  4. 你说是赔钱,或许要的就是真的性命呢?

  5. 下文说到「给」:「你要以命偿命」;上文,就是前一节,也说到「给」:「照审判官所断的给」(出埃及记 21:22)。

    注:21:22 和合本作「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希伯来文 ונתן 字面是「他要给」,这里照革玛拉读法译。

  6. 上文的「给」是给钱,下文说的也是赔钱。

  7. 这条 哈拉哈halakha 虽然在妥拉里没有明文,经文却为它提供了依据。

11a.9 解答

密释纳说献祭之礼有所依据。革玛拉问:献祭之礼明写在妥拉里。答:只是就把血带到祭坛这一步而言。《巴拉伊塔》Baraita 说「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指的是接血。

  1. 密释纳说:献祭之礼的 哈拉哈halakha 有所依据。

  2. 革玛拉问:献祭之礼是明写在妥拉里的。

  3. 革玛拉答:说献祭之礼只是有所依据,只是就把血带到祭坛这一步礼而言才须这样说。

  4. 正如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利未记 1:5);这是指接血,接血是把血带到祭坛之前的那一步。

11a.10 引证

革玛拉说明:经上用「奉上」这个表示带去的字来说接血。因为「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一节,夫子说「奉献」不是指在坛上献,而是指把肢体带到坛边的斜坡。

  1. 而那位慈悲者用表示带去的字眼,就是「奉上」一词,来说接血。

    注:1:5 的「奉上」与 1:13 的「奉献」,希伯来文同是 והקריבו / והקריב。

  2. 如经上所写:「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利未记 1:13)。

  3. 夫子说过,这里「奉献」一词不是指在坛上献,因为那是「烧在坛上」一语所表达的;这是指把肢体带到祭坛旁的斜坡,再从那里放到坛上。

11a.11 推论

由此可见,妥拉用说带血的字眼来说接血,意思是带血不可排除在接血之外:接血的各条 哈拉哈halakha,例如须由祭司用右手行,带血也同样适用。

  1. 可见,妥拉说到接血时,用的是它说到带去时所用的同一字眼。

  2. 这就是说,带血不可排除在接血的范畴之外。

  3. 换句话说,有关接祭牲之血的一切 哈拉哈halakha,例如须由祭司用右手行,也同样适用于带血。

11a.12 引证

密释纳说洁净之律有所依据。革玛拉问:洁净明写在妥拉里。答:只是就浸礼池的最小容量而言。《巴拉伊塔》Baraita 由「用水洗身」「用水洗全身」推出要能容全身的水,一肘见方、高三肘,贤士估为四十 塞亚se'a。

  1. 密释纳又教导:洁净的 哈拉哈halakha 有所依据。

  2. 革玛拉再问:洁净不是明写在妥拉里吗?

  3. 革玛拉答:说洁净的 哈拉哈halakha 只是有所依据,只是就浸礼池的最小容量而言才须这样说,因为这在妥拉里没有明写。

  4. 正如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用水洗身」(利未记 14:9)。

    注:希伯来文作 בַּמַּיִם,带冠词,「那水」,故解作特定的水,就是浸礼池的水。

  5. 意思是用浸礼池里的水。

  6. 经上又说:「就要用水洗全身」(利未记 15:16),表示池中须有能容他全身进入的水。

    注:「全身」希伯来文 כָּל בְּשָׂרוֹ,字面「他全部的肉」。

  7. 这水要有多少呢?

  8. 长一肘、宽一肘,高三肘。

  9. 贤士估定,浸礼池的水量是四十 塞亚se'a。

11a.13 引证

密释纳说不洁之律也有所依据。革玛拉问:不洁明写在妥拉里。答:只是就爬物的扁豆大小这一量而言,这没有写明。《巴拉伊塔》Baraita 引「在它们死了以后,凡摸了它们的,必不洁净」。

  1. 密释纳说:不洁的 哈拉哈halakha 也有所依据。

  2. 革玛拉又问:不洁是明写在妥拉里的。

  3. 革玛拉答:这只是就爬物扁豆大小的那一量而言才须这样说,因为这没有写明。

  4. 正如一条论爬物经文的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在它们死了以后,凡摸了它们的,必不洁净」(利未记 11:31)。

    注:和合本作「在它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希伯来文 בָּהֶם「它们」,下段解经系于此字,这里照革玛拉读法译。

11a.14 引证

《巴拉伊塔》Baraita 续:或以为须摸了整只爬物才不洁,经上说「其中死了的」,可见摸一部分也算;或以为任何一部分都算,经上又说「它们」,就是全部。两说似乎相抵。

  1. 或以为只有摸了一整只完整爬物的人才成为不洁。

  2. 经上说:「其中死了的,掉在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利未记 11:32)。

    注:「其中」希伯来文 מֵהֶם,字面「从它们」,表示部分。

  3. 「其中」表示这条 哈拉哈halakha 连摸了它们的一部分也适用。

  4. 或以为连它们任何一小部分都足以使人不洁。

  5. 经上说「它们」,就是它们的全部。

    注:指 11:31「凡摸了它们的」一语。

  6. 这个结论看来与头一个断语相抵。

11a.15 解答

《巴拉伊塔》Baraita 调和:须摸了如同全体的一部分才不洁,贤士估为扁豆大小,因为最小的爬物蛇医初生时就是这么大。拉比犹大之子拉比约西Rabbi Yosei son of Rabbi Yehuda 说:扁豆大小犹如守宫的尾巴,断了还会抽动,像是活的,可算如同全体的部分。

  1. 这表面上的矛盾怎样化解呢?

  2. 人要摸了其中如同全体的一部分,就是相当可观的分量,才成为不洁。

  3. 贤士估定这一量为扁豆大小。

  4. 缘故是:这些爬物中最小的蛇医,初生时就是扁豆大小。

    注:蛇医,希伯来文 חֹמֶט,和合本利未记 11:30 译作「蛇医」。

  5. 拉比犹大之子拉比约西Rabbi Yosei son of Rabbi Yehuda 说:扁豆大小就是守宫尾巴的大小,那尾巴算是如同全体的一部分。

    注:守宫,希伯来文 לְטָאָה,和合本利未记 11:30 译作「守宫」。

  6. 守宫的尾巴容易断,断了以后还继续抽动,看来像是活的。

  7. 所以把它称为如同全体的部分是合宜的。

11a.16 提问

(下接叶十一背)密释纳说禁亲之律有所依据。革玛拉问:禁亲之律明写在妥拉里。答:这只是就……

  1. 密释纳又教导:与之同房为禁的那些亲属的 哈拉哈halakha 有所依据。

  2. 革玛拉问:禁亲的 哈拉哈halakha 是明写在妥拉里的。

  3. 革玛拉答:这只是就……

    注:句子接到下一面叶十一背首段:就他与被他强奸的女子所生的女儿而言才须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