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仪卷总目·第二章 不可讲解

叶十一背·11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24
句
51
标注流失
11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7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1b.1 解答

(续上)革玛拉答:禁亲之律说「有所依据」,只是就他与被他强奸的女子所生的女儿而言;这一条妥拉没有明写,那女儿虽不是他妻子的女儿,他也不可与她同房。

  1. ……就他与被他强奸的女子所生的女儿而言才须这样说,这一条在妥拉里没有明写。

  2. 这人不可与这个女儿同房,虽然她不是他妻子的女儿,因为他并没有娶她的母亲。

11b.2 引证

拉瓦Rava 说,拉比以撒·巴尔·阿夫迪米Rabbi Yitzḥak bar Avdimi 告诉他:这条由「她们」一词的同辞类推得来:一处说妇人与她女儿「她们是骨肉之亲」,一处说孙女、外孙女「她们是你自己的下体」。可见强奸所生的女儿也与妻子所生的一样为禁。

  1. 正如 拉瓦Rava 所说:拉比以撒·巴尔·阿夫迪米Rabbi Yitzḥak bar Avdimi 对我说,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是由「她们」一词的同辞类推得来的;这词在一处写作不常见的形式,在另一处也同样写着「她们」。

    注:「她们」希伯来文作 הֵנָּה,是 הֵן 的不常见写法。

  2. 如经上所写:「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她女儿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利未记 18:17)。

  3. 经上又写着:「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你不可露,因为她们就是你自己的下体」(利未记 18:10)。

    注:和合本作「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希伯来文末句 כִּי עֶרְוָתְךָ הֵנָּה,字面「因为她们是你的下体」,类推系于 הֵנָּה 一字,这里照革玛拉读法译。

  4. 这表明每一个女儿,即使是与不是他妻子的女人强奸所生的,也与他妻子所生的女儿一样为禁。

11b.3 推论

此罪的刑罚又由「大恶」一词的同辞类推得来:妇人与她女儿一节说「这本是大恶」,另一节说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用火焚烧」。

  1. 再者,这罪的刑罚是由「大恶」一词的同辞类推得来的:一处是论妇人与她女儿所写的「这本是大恶」(利未记 18:17),另一处也有「大恶」一词,如经上说:「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他和她们一并用火焚烧」(利未记 20:14)。

    注:「大恶」希伯来文 זִמָּה。

11b.4 反驳

密释纳说「这些是妥拉的要义」。革玛拉问:难道没有明写而有依据的才是要义,明写的反倒不是?其实当说:这些与那些都是妥拉的要义,妥拉每一部分都要紧,明写与否都一样。

  1. 密释纳教导:这些是妥拉的要义。

    注:「这些」原文 הֵן הֵן,加重语气,意为「正是这些」。

  2. 革玛拉问:这些,就是密释纳所列没有明写、却在妥拉里有充分依据的事,是的,它们是妥拉的要义;而密释纳所列那些明写的类别,不,它们就不是要义吗?

  3. 其实当说:这些与那些都是妥拉的要义。

    注:「这些与那些」原文 הֵן וָהֵן。

  4. 妥拉的每一部分都是要义,不论是否明写。

11b.5 引证

章末语:「我们必再回到你这里,众人都有义务」——第一章(הַכֹּל חַיָּיבִין)到此为止。本章自叶二正第一段起,至叶十一背第四段止,二百九十二段一千零五十八句。全章论**三个朝圣节期上圣殿朝见**的义务:谁有义务、献什么、献多少、何时可补献。 **谁有义务**:众人都有朝见的义务,聋哑人、痴愚者、未成年人、隐性人tumtum、阴阳人、妇女、未获释的奴仆、瘸腿的、瞎眼的、病弱的、年老的除外;不能骑在父亲肩上上圣殿山的孩童免除。由「男丁」「你一切的男丁」排除与包括,由「三次」与「脚」同根排除瘸腿的;独眼者免除,因「朝见」可读作「看见」——人用两眼来看,也须两眼俱全才被看。半奴半自由的人,为世界的安定,主人须释放他。 **读经而哭**:拉夫胡纳Rav Huna、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拉比阿米Rabbi Ami、拉夫约瑟Rav Yosef、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读到某些经节就哭;死亡天使的差役错取了看孩子的米利暗;神虽掩面,仍以手影遮蔽以色列;圣者有哭泣之处名叫「暗地」。 **献什么、献多少**:朝见燔祭至少一枚银马阿,节期酬恩祭至少两枚银币,两派相争;西奈山所献的是朝见燔祭还是常献燔祭。吃的人多、财产少的多献酬恩祭;第二什一、牲畜什一可否用来献;以色列人可用许愿祭、甘心祭尽欢乐之义务。 **补献与悬山之律**:住棚节头一日没献的,整个节期直到第八日严肃会都可补献,节期过了就不必赔偿——「**弯曲的不能变直**」;温习一百遍比不上温习一百零一遍。解愿之律「飘在空中」,安息日、节期酬恩祭、渎用圣物之律「**好比一根头发悬起的大山**」,钱财、献祭、洁净、不洁、乱伦之律则各有依据——这些都是妥拉的要义。 第二章「不可讲解」接着论哪些学问不可当众讲解。

11b.6 引密释纳

第二章「不可讲解」开篇密释纳:乱伦之律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创世之工不可在二人面前讲解,车辇之工连对单独一人也不可讲解,除非那人有智慧、能凭自己领悟大多数事理。

  1. 不可在三人或更多人面前讲解乱伦之律;不可在二人或更多人面前讲解创世之工,就是世界起初的奥秘;车辇之工,就是论神如何掌管世界的奥秘之学,连对单独一人也不可讲解,除非他是智慧人,能凭自己领悟大多数事理。

11b.7 引密释纳

密释纳续:凡窥究四件事的,不如不来到世上:天穹以上、地底以下、创世以前、世终以后。凡不顾创造他之主的尊荣、去探究不许他探究之事的,也不如不来到世上。

  1. 密释纳顺此说下去:凡窥究四件事的,不如未曾来到世上;就是凡思想天穹以上是什么、地底以下是什么、创世以前是什么、世界终了以后是什么的人。

  2. 凡不顾创造他之主的尊荣、去追问并钻研不许他涉及之事的人,也不配来到世上。

11b.8 提问

革玛拉问:密释纳先说车辇之工连单独一人也不可讲解,似乎全然不可学;后又说「除非他是智慧人,能凭自己领悟」,似乎一人可以学。两句岂不相抵?

  1. 革玛拉提出问题:你在密释纳上半说:车辇之工连单独一人也不可讲解,这表示这门学问全然不可学;你接着却又说:除非他是智慧人,能凭自己领悟大多数事理,这又表示个人可以学车辇之工。

11b.9 解答

革玛拉解:密释纳的意思是:乱伦之律不可对三个门生讲,创世之工不可对两个门生讲,车辇之工不可对一个门生讲,除非那门生是智慧人、能凭自己领悟。

  1. 革玛拉解释:密释纳的意思是这样:不可在三个门生面前讲解乱伦之律,也不可在两个门生面前讲解创世之工,也不可把车辇之工教给一个门生,除非那门生是智慧人,能凭自己领悟。

11b.10 提问

革玛拉问:为何乱伦之律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若说因经上写「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原文「人,人」暗指二人,「骨肉之亲」是一人,合为三人,经上说不可亲近,所以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

  1. 革玛拉继续解释密释纳,密释纳说: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乱伦之律。

  2. 这是什么缘故呢?

  3. 若说是因为经上写着:「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利未记 18:6)。

    注:「你们都」希伯来文作 אִישׁ אִישׁ,字面「人,人」。

  4. 「你们都」原文是「人,人」。

  5. 这被理解为暗指可以学这门学问的门生人数。

  6. 正如随即解释的:「人,人」是二;「骨肉之亲」是一;那位慈悲者说「不可亲近……露下体」,这表示乱伦的 哈拉哈halakha 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

    注:和合本此节作「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希伯来文语序是「人,人,不可亲近他骨肉之亲,露下体」。

11b.11 反驳

有人问:若是这样,「凡咒诅神的」「凡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两节原文也作「人,人」,暗指二人,难道这些 哈拉哈halakha 也不可在二人面前讲解吗?

  1. 有人问:若是这样,那么这一节怎样呢:「凡咒诅神的」(利未记 24:15),或是「凡……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利未记 20:2),后者是拜偶像的一种。

    注:两节的「凡」,希伯来文都作 אִישׁ אִישׁ,字面「人,人」;和合本 20:2 作「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

  2. 两处的重复说法都暗指二这个数。

  3. 难道在那里你也要说,这些 哈拉哈halakha 不可在二人面前讲解吗?

11b.12 解答

革玛拉答:那两处的「人,人」,坦拿tanna 另有所需,是要把外邦人也包括进去: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受命不可「祝福」(婉称咒诅)神,也不可拜偶像。

  1. 革玛拉答:其实那几处「人,人」的重复说法,是这位 坦拿tanna 另有所需的,是要把外邦人包括进去: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受命不可「祝福」神,就是咒诅神的婉称,也不可拜偶像。

11b.13 反驳

革玛拉驳:照此,乱伦之事里的「人,人」也是为包括外邦人而需要的,因为外邦人也与犹太人一样,受命不可乱伦。

  1. 但若是这样,乱伦之事里所说的「人,人」,也是他为包括外邦人而需要的,因为外邦人也与犹太人一样,受命不可有乱伦之事。

11b.14 解答

革玛拉另寻出处:「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你们要守」是复数,至少二人;「我所吩咐的」是一;经上接着说「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俗」,表示这门学问不可教给三人。

  1. 其实,革玛拉驳回先前的解释,提出不可教给三人的禁令是由论乱伦之事的另一节经文得来的:「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利未记 18:30),解释如下:「你们要守」是复数,表示至少二人;「我所吩咐的」是一;那位慈悲者在这一节末了说:「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俗」(利未记 18:30),表示这门学问不可教给三人。

    注:「你们要守」希伯来文 וּשְׁמַרְתֶּם,复数动词。

11b.15 反驳

革玛拉问:照此,「你们要守安息日」「你们要守无酵节」「你们要看守圣所」各处,难道也都不可教给三人吗?

  1. 革玛拉问:但若是这样,经上所写的:「你们要守安息日」(出埃及记 31:14),「你们要守无酵节」(出埃及记 12:17),「你们要看守圣所」(民数记 18:5),难道你也要说这些事一概不可教给三人吗?

    注:三处「要守 / 要看守」希伯来文都是 וּשְׁמַרְתֶּם。民数记 18:5 和合本作「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原文作「你们要守圣物的职守」。

11b.16 解答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这些经文暗示都不可取。「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乱伦之律」指的是乱伦之律中隐微的部分,就是妥拉没有明说、要靠解经或类推得出的那些。

  1. 其实,拉夫阿施Rav Ashi 说:这些经文上的暗示都不可取。

  2. 「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乱伦之律」是什么意思呢?

  3. 意思是:乱伦之律中隐微的部分不可在三人面前讲解。

  4. 不可在三人面前教导的禁令,适用于妥拉没有明说、而要靠讲解经文或类推得出的那些乱伦的 哈拉哈halakha。

11b.17 解答

缘故不在经文暗示,而在理据:两个门生坐在老师面前,一个与老师讨论 哈拉哈halakha,另一个侧耳倾听;若有三个,一个与老师讨论,另两个彼此讨论,就听不到老师说什么,可能凭自己的推理把禁的说成许可的。

  1. 这是什么缘故呢?

  2. 缘故不在经文的暗示,而在于推理:两个门生坐在老师面前时,通常一个与老师讨论 哈拉哈halakha,另一个侧耳听他的教导。

  3. 但若有三个门生,一个与老师讨论,另两个彼此讨论,就不知道老师在说什么,可能凭自己的推理、而不照老师的讲解,把禁的亲属关系说成许可的。

11b.18 反驳

革玛拉提出难处:照此,整部妥拉也该只教给二人,以免类似的错误。

  1. 革玛拉提出难处:若是这样,整部妥拉也同样该只教给二人,以免类似的错误。

11b.19 解答

革玛拉答:乱伦之律不同,夫子说过:抢夺与乱伦是人心所贪恋的罪,所以要顾虑没有跟老师认真学过的人会为自己从宽断定。

  1. 革玛拉答:乱伦的 哈拉哈halakha 不同,因为夫子说过:抢夺与乱伦是人的心灵所贪恋渴想的罪。

  2. 所以我们顾虑,没有跟老师认真学过这些事的人会为自己从宽断定。

11b.20 反驳

革玛拉问:照此,抢夺也不该教给二人以上。答:两种贪欲不同:对乱伦之事,所欲的人不论在不在眼前,恶念都强;对抢夺,东西摆在眼前时恶念才强,不在眼前就不强,所以顾虑较少。

  1.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抢夺也因同样的缘故,不该教给二人以上。

  2. 革玛拉回答:贪恋乱伦与贪恋抢夺有分别。

  3. 对与之同房为禁的人,所欲的对象不论在不在他眼前,他的恶念都强。

  4. 至于抢夺,所贪之物若直接摆在他眼前引诱他,他的恶念就强;不在他眼前时,他的恶念就不强,所以我们对此顾虑较少。

11b.21 引证

密释纳说创世之工不可在二人面前讲解。出处:经上说「你且考察在你以前过去的世代」,用的是单数,可见一人可以问创世之事,二人却不可,所以这门学问只可教给一个门生。

  1. 密释纳教导:「也不可在二人面前讲解创世之工。」革玛拉提出问题:这些话从哪里得来呢?

  2. 革玛拉解释:正如贤士们所教导的,经上说:「你且考察在你以前过去的世代」(申命记 4:32);这一节用的是单数,教导人:一个人可以就创世之事,就是「过去的世代」,发问,两个人却不可问;这表示这类事只可教给一个门生。

    注:「考察」希伯来文 שְׁאַל,字面「问」,单数命令式;解经系于此字。

11b.22 引证

或以为人可以问创世以前的事,所以经文接着说「自神造人在世以来」,不可问更早的。

  1. 或以为人可以就世界被造以前的事发问。

  2. 所以这一节接着说:「自神造人在世以来」,却不问更早的。

11b.23 引证

或以为造人以前、创世六日里的事也不可问,所以经上说「你且考察在你以前过去的世代」,表示造人以前的日子可以探问。

  1. 或以为人不可就创世六日中、人被造以前所发生的事发问。

  2. 所以经上说:「你且考察在你以前过去的世代」,表示人可以探问人被造以前的那些日子。

11b.24 引证

或以为可以问上面、下面、以前、以后的事,所以同一节说「从天这边到天那边」:天这边到天那边、世界疆界以内的,你可以问;上面、下面、以前、以后的,你却不可问。

  1. 或以为人可以就世界上面是什么、下面是什么、以前是什么、以后是什么发问。

  2. 所以同一节说:「从天这边到天那边」(申命记 4:32),解释如下:从天这边到天那边、在世界疆界以内的事,你可以问;上面是什么、下面是什么、以前是什么、以后是什么,你却不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