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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十三背·13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22
句
78
标注流失
10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20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3b.1 引密释纳

续密释纳:众兄弟之妻的同室妻若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认为 脱鞋礼ḥalitza 有效,使她不得嫁给祭司,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认为她合格;她们若转房,前者认为合格,后者认为她们犯了淫乱,不得嫁给祭司。

  1. 兄弟之妻的同室妻当中,若有人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使她失去嫁给祭司的资格,因为照他们的见解,这些同室妻本适于转房,也就是说那 脱鞋礼ḥalitza 完全有效。

  2. 因此,她们和其他所有行过 脱鞋礼ḥalitza 的妇女一样,不得嫁给祭司。

  3.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认定她们合格,因为他们主张,这里根本没有行过任何合乎律法的 脱鞋礼ḥalitza。

  4. 她们若转了房,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认定她们可嫁给祭司,因为照他们的见解,这是完全合乎律法的转房。

  5.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使她们失去资格,因为她们作为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有了淫乱的同房。

13b.2 引密释纳

密释纳评论:两派虽在同室妻一事上一禁一准、一判失格一判合格,彼此却不避讳通婚;在洁净与不洁的诸般争论上,也不避讳彼此经手洁净之物,常互用器皿。

  1. 密释纳评论:虽然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禁止众兄弟娶同室妻、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准许,虽然这一派使这些妇女失格、那一派认定她们合格,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却不避讳娶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家中的女子,希列学派Beit Hillel 也不避讳娶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家中的女子。

  2. 不仅如此,在有关洁净与不洁的 哈拉哈halakha 的一切争论上,这一派判某物洁净、那一派判它不洁,他们彼此却不避讳经手洁净之物,因为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与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常彼此借用器皿。

13b.3 解答

拉比西缅·本·帕齐Rabbi Shimon ben Pazi 解释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的理由:《申命记》25:5 说「死人的妻不可在外嫁给外人」,「在外」意味着另有在内者,即 亡夫兄弟yavam 的近亲;那位慈悲者仍说那在外的同室妻须行转房。

  1. 拉比西缅·本·帕齐Rabbi Shimon ben Pazi 说: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的见解,理由何在?

  2. 因为经上记着:「死人的妻不可在外嫁给外人」(《申命记》25:5)。

    和合本《申命记》25:5:「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此处照革玛拉读法,把原文「在外」(הַחוּצָה)一词译出。

  3. 「在外」一词言下之意是,有一位妇女被视为在内的,也就是 亡夫兄弟yavam 的近亲,在他家族之内。

  4. 那位慈悲者说「不可嫁」,又说「给外人」;就是说,即便妻子中有一位是近亲禁婚者,那位在 亡夫兄弟yavam 家族之外的同室妻,仍有转房的义务。

13b.4 解答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如何回应?他们把这段经文用于 拉夫Rav 的教导:未行 脱鞋礼ḥalitza 的 叔娶之妇yevama 若由外人与她订婚,订婚无效,因经文说她不得「嫁给外人」,就是她与外人之间不得有嫁娶可言。

  1.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怎样回应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这一论证呢?

  2. 他们需要这段经文来说明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奉 拉夫Rav 之名所说的话;拉夫犹大Rav Yehuda 奉 拉夫Rav 之名说:未行 脱鞋礼ḥalitza 的 叔娶之妇yevama,若由一个外人而不是 亡夫兄弟yavam 与她订婚,订婚无效,这从何得知?

  3. 这订婚全然无效,因为经上说:「死人的妻不可在外嫁给外人」(《申命记》25:5)。

  4. 这节经文表明,在她这情形下,与外人之间不得有「嫁」可言。

13b.5 解答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回应:经上写的不是「往外」,而是「在外」,是形容这妇女来自外面的;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认为,经上既写了「在外」,便等于写了「往外」。

  1.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怎样回应这一主张呢?

  2. 他们问:经上写的是「往外」吗?那样才可能指与外人订婚。

    「往外」原文 לַחוּץ,前加 ל,表方向。

  3. 经上实际写的是「在外」,这是一个形容词,描述这妇女是来自外面的人。

    「在外」原文 הַחוּצָה,词尾带 ה。

  4. 那么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怎样回应呢?

  5. 他们主张,既然经上写的是「在外」,就当作写的是「往外」。

13b.6 引证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的依据:拉比尼希米Rabbi Neḥemya 在 《巴拉伊塔》Baraita 中说,凡词首当加 拉梅德lamed 表「往」的,经文有时改在词尾加 黑heh,意思相同;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 学派举以琳、玛哈念、埃及、低比拉太音、耶路撒冷、旷野诸例为证。

  1. 正如一段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拉比尼希米Rabbi Neḥemya 说,凡词首需要加 拉梅德lamed、意为「往」的词,经文有时在词尾加一个 黑heh,意思却相同。

  2. 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 学派教导:例如「以琳」(《出埃及记》16:1)可以写作带 黑heh 尾的「往以琳」(《出埃及记》15:27),而不是前加 拉梅德lamed;「玛哈念」(《列王纪上》2:8)成了「往玛哈念」(《撒母耳记下》17:24);「埃及」(如《创世记》13:1)成了「往埃及」(《创世记》12:10);低比拉太音成了「往低比拉太音」(《民数记》33:46);「耶路撒冷」成了「往耶路撒冷」(《以西结书》8:3);而带 黑heh 尾的「旷野」(《约书亚记》18:12),意思就是往旷野去。

    诸例原文:אֵילִמָה、מַחֲנָיְמָה、מִצְרָיְמָה、דִּבְלָתָיְמָה、יְרוּשָׁלַיְמָה、מִדְבָּרָה,皆以词尾 ה 表方向;和合本作「到了以琳」「到了玛哈念」「下埃及去」「安营在亚门低比拉太音」「带我到耶路撒冷」「到……的旷野」,显不出这词尾。

  3. 所有这些词尾带 黑heh 的词,意思都与词首带 拉梅德lamed 的相同。

13b.7 提问

革玛拉问: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从哪里得出 拉夫Rav 那条 哈拉哈halakha?答:从「给外人」一语,表明与外人的婚姻无效;「在外」一词则另有所教。

  1. 革玛拉问:那么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从哪里推出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奉 拉夫Rav 之名所说的那条 哈拉哈halakha 呢?

  2. 革玛拉答:他们从「给外人」(《申命记》25:5)一语推出。

  3. 这一语表明,与外人的婚姻无效。

  4. 至于「在外」一词,他们从中学到另一件事。

13b.8 解答

革玛拉问:既然如此,希列学派Beit Hillel 也可从「给外人」推出那条 哈拉哈halakha?答:确是如此;那么「在外」何用?用来包括已订婚未成婚的妇女:她虽仍在亡兄家门之外,也有转房的义务。

  1. 革玛拉问:既然如此,希列学派Beit Hillel 也该从「给外人」推出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才是。革玛拉答:是的,确是如此。

  2. 他们也从这一出处推出它。

  3. 那么我何必需要「在外」一词呢?

  4. 这个词是为了包括已订婚的妇女而需要的。

  5. 一个妇女若已与亡兄订婚而尚未成婚,她在名义上虽仍在他家门之外,却仍有转房的义务。

13b.9 解答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从「在外」一词多出的一个字母推出那条裁决,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认为这点字面差异不足以推出 哈拉哈halakha。

  1. 另一方,也就是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是从一个多余的字母推出这条 哈拉哈halakha 裁决的:「在外」一词不是写成较短的形式,而是写成带冠词的形式。

    英译作 枝梢ḥutza 与 haḥutza 之别,即 חוּצָה 与 הַחוּצָה,后者多一个词首的 ה。

  2. 至于另一方,也就是 希列学派Beit Hillel,他们不从这两种写法之间的字面差异推出 哈拉哈halakha,因为他们主张这一差异不够重要。

13b.10 解答

拉瓦Rava 说: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准同室妻转房,并非出于某节经文,而是依「禁令不加于已有的禁令」之则:第一个妻子在亡兄生时已因兄弟之妻之禁对他受禁,妻子姊妹之禁便不及于她,等于这里没有近亲禁婚者可使同室妻免责。

  1. 拉瓦Rava 说: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认为同室妻可以转房,他们的理由并非出自某一节经文。

  2. 而是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运用一条众所熟知的 哈拉哈halakha 原则:禁令不加于已有的禁令。

  3. 第一个妻子在他兄弟在世时,对她的丈夫兄弟已是受禁的关系,所以妻子姊妹这第二道禁令就不及于她。

  4. 因此,她的存在全然不计,如同这里没有使同室妻免责的近亲禁婚者一样。

13b.11 反驳

革玛拉质疑:亡兄先娶姊妹之一、在世兄弟后娶另一位时,可说妻子姊妹之禁不加于兄弟之妻之禁;但若在世兄弟先娶、亡兄后娶,妻子姊妹之禁在先,怎能说这禁令不生效?

  1. 革玛拉提出难处:亡兄先娶了一位姊妹、在世的兄弟后来娶了另一位姊妹的情形,这讲得通,因为在这情形下可以说,妻子姊妹之禁不来加在兄弟之妻之禁上。

  2. 但在世的兄弟若先娶了一位姊妹,亡兄后来才娶了另一位姊妹,在这情形下,妻子姊妹之禁先于兄弟之妻之禁。

  3. 这近亲禁婚之禁实际上是在先的,在这情形下怎能说它不加于已有的禁令而不生效呢?

13b.12 解答

革玛拉答:此时兄弟之妻之禁不加于妻子姊妹之禁,她便不具兄弟之妻的身份,对他根本没有转房的义务;另一位妻子就成了诫命不适用之处的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因而获准。

  1. 革玛拉答:既然兄弟之妻之禁不来加在妻子姊妹之禁上,兄弟之妻的身份就与她无关,她对他根本没有转房的义务。

  2. 这就是说,另一位妻子是诫命不适用之处的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因此获准。

13b.13 提问

密释纳说同室妻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使她不得嫁给祭司。革玛拉问:同室妻既有转房之责而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她自然有受脱鞋礼之妇的身份,何须明言?

  1. 密释纳教导:兄弟之妻的同室妻当中若有人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使她不得嫁给祭司,因为他们认为那 脱鞋礼ḥalitza 完全有效。

  2. 革玛拉问:同室妻若有转房诫命的义务,而她们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受过 脱鞋礼ḥalitza 的妇女的身份适用于她们,这是显而易见的。

13b.14 解答

革玛拉答:这是为排除 拉比约哈难·本·努里Rabbi Yoḥanan ben Nuri 之说;他提议规定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转房,照此她们依拉比律法也会失格。密释纳告诉我们,并无此规定,按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她们完全合格。

  1. 革玛拉答:这句话是为了排除 拉比约哈难·本·努里Rabbi Yoḥanan ben Nuri 的见解;他说:来吧,我们为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立一条规定,叫她们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转房。

  2. 这条规定若被接受,这些同室妻依拉比律法便会失格,即便照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的见解也是如此。

  3. 所以密释纳告诉我们,希列学派Beit Hillel 认定这些同室妻完全可以嫁给祭司,因为并没有为同室妻立行 脱鞋礼ḥalitza 的规定,与她们所行的任何 脱鞋礼ḥalitza 都全无意义。

13b.15 解答

密释纳又说:她们若转房,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认定合格,希列学派Beit Hillel 使之失格。革玛拉问:这由前面论 脱鞋礼ḥalitza 的话即可推知,何须再说?答:密释纳既教了「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便也教「转了房」,虽然本不必要。

  1. 密释纳又教导:她们若转了房,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认定她们可嫁给祭司,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则使她们失格。

  2. 革玛拉问:我何必也需要这一句呢?这条 哈拉哈halakha 按理从前面论 脱鞋礼ḥalitza 的话就可推出。

  3. 革玛拉答:既然密释纳教了「行了 脱鞋礼ḥalitza」,便也教了「转了房」的情形,尽管这并不必要,因为即便没有这条裁决,这件事也可以明白。

13b.16 引密释纳

由两派关系的话题,革玛拉转论分歧本身。《经卷》的密释纳说:以斯帖书卷Megilla 可在亚达月十一日至十五日之间的某日诵读;十四、十五日之期见于经卷本身,其余日子是贤哲为乡村居民所立,让他们在进城的星期一、星期四听读。

  1. 由密释纳论及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与 希列学派Beit Hillel 之间关系的细节,革玛拉讨论一般分歧的问题。

  2. 我们在那里,在《经卷》里的一条密释纳(叶二正)学过:以斯帖书卷Megilla 在亚达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诵读,在有城墙环绕的城里则在十五日诵读,不得早于此,也不得晚于此。

    「十五日诵读」:英译把十五日与有城墙的城连在一句,原密释纳的意思是有城墙环绕的城在十五日诵读,其余各日分属乡村与无城墙的城。

  3. 在亚达月十四日或十五日诵读 以斯帖书卷Megilla 的义务,载于这经卷本身;其余的日子则是贤哲们所设立的,好让乡村的居民借这机会听读 以斯帖书卷Megilla,他们每逢星期一、星期四进城,为城里的居民供应水和粮食。

13b.17 提问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对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读 以斯帖书卷Megilla 日期各异,此处当引「不可划身」一节,其意为「不可分帮结党」。革玛拉先问:这节经文本是禁止为死人划身的,怎能从中推出分帮之禁?

  1.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对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我要在这里读这节经文:「不可……划身」(《申命记》14:1),其意解作:不可分成许多帮派。

    和合本《申命记》14:1:「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划身」原文 תִתְגֹּדְדוּ,与「帮派」אֲגֻדּוֹת 音近,故有此解。

  2. 就是说,犹太民众应当团结一致,而不应分成各行其是的不同群体。

  3. 在分析这问题之前,革玛拉问:「不可……划身」这节经文是为它本身的事而需要的,因为那位慈悲者是说:不可为死人划伤自己。

  4. 这条有关帮派的 哈拉哈halakha,怎能从这节看来意思直白的经文推出来呢?

13b.18 解答

革玛拉答:经文若只讲丧俗,只需写较简的形式;写成这个形式,可知也为禁结党而来。又问:何不说全节只为此而来?答:若然,当写更简的形式;可见一节两用,既禁为死人划身,也禁分帮结党。

  1. 革玛拉答:倘若如此,这节经文只是来教导丧葬的习俗,经上只说「不可划」就是了。

    此句原文是去掉反身形式的 לֹא תְגֹדְדוּ,与经上 לֹא תִתְגֹּדְדוּ 相对;中文分别作「不可划」与「不可……划身」。

  2. 「不可……划身」是什么意思呢?

  3. 由此可知,它也是为此而来,教导不可分成帮派之禁。

  4. 革玛拉问:但既然如此,人可以说整节经文都是为此而来,根本不是指为死人划身。

  5. 革玛拉答:若是那样,经上就该用另一个更简短的写法,而不是现在这个写法,两者都是「不可划」的意思。

    英译作 lo tagodu 与 lo titgodedu 之别,即 לֹא תָגֹדּוּ 与 לֹא תִתְגֹּדְדוּ。

  6. 现在这个写法是什么意思呢?

  7. 由此得出两个结论:既有单纯为死人划身之禁,也有分成帮派之事。

13b.19 解答

回到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的问题:各地在不同日子读以斯帖记,岂不犯结党之禁?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答:你不是学过,逾越节前一日习惯做工到正午之处可做,习惯不做之处不可做?可见各地风俗不同,并不算结党。

  1. 这段附带的讨论之后,革玛拉回到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所提的根本问题:各地在不同的日子读以斯帖记,为什么不违犯分成帮派之禁呢?

  2.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对他说:你到如今不是学过吗:「在人们习惯于逾越节前一日做工到正午的地方,那天可以做工;在人们习惯不做工的地方,那天不可做工。」

  3. 这表明不同地方可以有不同的风俗,并不违犯分成帮派之禁。

13b.20 反驳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反驳:我说的是禁令;乡村居民不可在亚达月十五日带祝祷读经卷,因 拉夫舍门·巴尔·阿巴Rav Shemen bar Abba 奉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之名说,「按着所定的日期」表明贤哲为诵读定了多个日期,不可偏离。你说的却是无禁令的风俗;禁令怎能以造成帮派的方式来立?

  1.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对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我对你说的是禁令,因为乡村的居民不可在亚达月十五日带祝祷诵读这经卷;正如 拉夫舍门·巴尔·阿巴Rav Shemen bar Abba 奉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之名所说:「按着所定的日期守这普珥日」(《以斯帖记》9:31)这节经文教导,贤哲们为诵读立了许多日期,偏离这些日期是被禁止的。

    和合本《以斯帖记》9:31:「劝他们按着所定的日期守这普珥日。」

  2. 你却对我说一种不涉及禁令的风俗。

  3. 一条禁令,怎能以造成民众分帮结派的方式来设立呢?

13b.21 反驳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答:逾越节前一日那里难道不涉禁令?密释纳说,尼散月十四日的前夜,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禁止做工,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准许;可见确有禁令,却有人做工、有人不做,使民众分帮。

  1.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回答:那么在那里,逾越节前一日的情形,难道不涉及禁令吗?

  2. 我们不是在一条密释纳里学过吗:在尼散月十四日的前夜,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禁止做工,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准许。

  3. 可见这里确实涉及禁令,然而有人做工,有人不做,民众就分成了帮派。

13b.22 反驳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那里的分别看不出来,看见别人闲着的,只会以为他无工可做,所以歇工不显得是分帮。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又举难处: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准众兄弟娶同室妻,希列学派Beit Hillel 禁止,这是明显的禁令,却行了两种不同的传统。(下接叶十四正)

  1.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对他说:在那里,不同的帮派是看不出来的,因为看见别人闲着的人会说:那是因为他没有工可做。

  2. 所以,不做工并没有分成帮派的样子。

  3.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提出难处:然而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准众兄弟娶同室妻,希列学派Beit Hillel 却禁止这样做。

  4. 这是一条明确禁令的例子,却有两种不同的传统各自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