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房卷总目·第二章 怎样是兄弟之妻

叶十八正·18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3
句
49
标注流失
2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7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18a.1 解答

(续上)……人会以为转房之系只在 叔娶之妇yevama 在世时存在,她一死便告终止;所以 拉夫犹大Rav Yehuda 的说法教导:转房之系不会无端终止,须有 脱鞋礼ḥalitza 或转房这样的实际行动。革玛拉又想以「他的 叔娶之妇yevama 死了,他可以娶她的姊妹」一语支持他:姊妹可以,母亲不可以。

  1. ……我会说:转房之系只在须行转房的 叔娶之妇yevama 还活着时才存在,她死后,这系属便告终止。

  2. 就是说,叔娶之妇yevama 一死,两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就都消散了。

  3. 所以这话是来教导我们:这系属不会无缘无故终止,而须有一个实际的行动,例如 脱鞋礼ḥalitza 或转房。

  4. 在行了其中一项之前,这系属始终存在。

  5. 革玛拉说:我们是否可以说,下面所教的支持 拉夫犹大Rav Yehuda 的见解:他的 叔娶之妇yevama 若死了,他可以娶她的姊妹。

  6. 革玛拉由此推论:她的姊妹,是的,可以娶;她的母亲,不可以,正合 拉夫犹大Rav Yehuda 的见解。

18a.2 解答

革玛拉驳回:她的母亲其实也可以娶。只因这则 《巴拉伊塔》Baraita 前半说「他的妻子死了,他可以娶她的姊妹」,那里专指姊妹而不及母亲;后半便也照样说可以娶她的姊妹。

  1. 革玛拉驳回这说法:其实是一样的,即使她的母亲也可以娶。

  2. 之所以用这样的措辞,只是因为他在这则 《巴拉伊塔》Baraita 的前半教导说:他的妻子若死了,他可以娶她的姊妹;那里专指她的姊妹,不包括她的母亲,因为按妥拉律法她的母亲是禁忌的。

  3. 所以他在后半也教导说,他可以娶她的姊妹。

18a.3 反驳

拉夫胡纳·巴尔·希亚Rav Huna bar Ḥiyya 以本章密释纳驳之:「他若向她下了转房聘言就死了,第二位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不可转房。」可见若未下转房聘言,第二位便可转房;但若转房之系是实在的,她凭这系属就已是与幼弟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本该也不可转房。

  1. 拉夫胡纳·巴尔·希亚Rav Huna bar Ḥiyya 从密释纳对此提出反驳:他若与她行了转房聘言,随后就死了,第二位妇人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不可转房。

  2. 这意味着,其缘故正在于他与她行了转房聘言。

  3. 那兄弟若没有与她行转房聘言,第二位妇人也就可以转房。

  4. 但你若说转房之系是实在的,那么凭这系属,她就该算作第三位兄弟那位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

  5. 既然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不可转房,她的同室妻同样也不可。

18a.4 解答

拉巴Rabba 说:密释纳的措辞不必细究,即使第二位兄弟未曾下转房聘言,第二位妇人也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可转房,因为转房之系使她成为与幼弟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

  1. 拉巴Rabba 说:这话不可按字面细究,因为即使第二位兄弟没有行转房聘言,也是一样:第二位妇人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但不可转房,因为转房之系使她成为第三位兄弟那位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

18a.5 解答

密释纳特举转房聘言,是为排除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的见解:他们认为转房聘言等于完全的取得,那么第二位就成了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连 脱鞋礼ḥalitza 也不必。密释纳教导:即使下了转房聘言,她也不真算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其禁止只出于拉比律法,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

  1. 之所以特意教导转房聘言的情形,是为了排除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的见解;他们说:对一位可行转房的 叔娶之妇yevama 所下的转房聘言,其律法地位等同完全的取得,其约束力与真正的订婚相同。

  2. 那么,就连 脱鞋礼ḥalitza 也不必行,如同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那样。

  3. 这便是密释纳要教导我们的:即使他行了转房聘言,她也不真算近亲禁婚者的同室妻;对她的禁止出于拉比律法,所以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

18a.6 反驳

阿巴耶Abaye 以一则教导驳之:两兄弟同世,一人无子而死,另一人还未及向寡嫂下转房聘言,第三位兄弟就出生了,随后第二位也死了;头一位出去,第二位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或转房。若转房之系是实在的,第二位兄弟之妻凭这系属就该是与幼弟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

  1. 阿巴耶Abaye 从下面所教的对此提出反驳:有兄弟二人同时在世,其中一人无子而死,第二人起来要与他的 叔娶之妇yevama 行转房聘言,但还没来得及行转房聘言,第三个兄弟就出生了;随后第二个兄弟也死了,他另有一个妻子,于是两个妇人都归于这新生的兄弟等候转房:头一位出去,无须转房,因为她是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第二位妇人,即第二个兄弟的妻子,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或与他转房。

  2. 但你若说转房之系是实在的,那么凭这系属,第二个兄弟的妻子就该算作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同室妻。

18a.7 反驳

革玛拉驳回:这是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见解,他认为转房之系不实在。又问:不具名的密释纳都依照他,而密释纳(叶二十六正)说,四兄弟中两人娶了两姊妹,两人死后,两姊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可转房;看来缘故正在于每位姊妹都与在世的两兄弟有转房之系。

  1. 革玛拉驳回这说法:这是依照谁的见解?

  2. 这是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见解,他说:转房之系并不实在。

  3. 革玛拉问: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真认为转房之系不实在吗?

  4. 毕竟,不具名的密释纳都依照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见解,而我们不是在一条密释纳(叶二十六正)里学过吗:有兄弟四人,其中两人娶了两姊妹,娶两姊妹的那两人若死了,两姊妹于是都归于在世的兄弟等候转房,那么这两姊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不可转房。

    注:「不具名的密释纳都依照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原文 סְתַם מַתְנִיתִין רַבִּי מֵאִיר。

  5. 看来其缘故在于,每位姊妹都与在世的两位兄弟有转房之系。

18a.8 反驳

若以为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认为转房之系不实在,这两姊妹本是从两家来的,各嫁一位兄弟;那就该由一位兄弟娶一个,另一位娶另一个。

  1. 你若以为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认为转房之系不实在,这两姊妹不是从两家来的吗?因为她们各嫁了一位不同的兄弟。

  2. 若是这样,就该由一位兄弟与其中一人转房,另一位与另一人转房。

18a.9 解答

革玛拉答:照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转房之系确实不实在;两姊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转房,是因为他认为不可使转房之诫命落空:一位兄弟与一个姊妹转房时,另一位兄弟或许没来得及转房就死了,剩下那个姊妹便成了在世兄弟妻子的姊妹,不能转房。

  1. 革玛拉回答:其实照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见解,转房之系并不实在。

  2. 密释纳说她们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转房,是因为他认为使转房之诫命落空是禁止的。

  3. 就是说,不可做出使转房之诫命无从施行的事。

  4. 在这种情形下,令人顾虑的是:或许一位兄弟正与其中一个姊妹转房,另一位兄弟还没来得及与另一个姊妹转房就死了。

  5. 倘若如此,你就使转房之诫命落空了,因为此时归于在世那位兄弟的那个姊妹,是他妻子的姊妹,所以不可与他转房。

18a.10 反驳

革玛拉驳:转房之系既不实在,诫命落空又何妨?系属既无实在的义务,诫命本未真正生效。正如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所说:转房之系不实在,可以使转房之诫命落空。

  1. 革玛拉提出异议:可是,转房之系若不实在,那就让转房之诫命落空好了。

  2. 就是说,转房之系若不带任何真正的义务,那诫命本身就从未真正生效。

  3. 正如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所说:转房之系并不实在,使转房之诫命落空是许可的。

18a.11 引证

引密释纳(叶一百零九正)为证:两兄弟娶了两姊妹,一个成年,一个是丧父的未成年女子;娶成年者的兄弟死了,她归于娶幼女的兄弟。贤士们主张让幼女行拒婚;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说:她已自行拒婚就算了,否则让她等到成年,那成年的姊妹便因是他妻子的姊妹而免于 脱鞋礼ḥalitza 与转房。可见他不顾虑转房之诫命落空。

  1. 正如我们在一条密释纳(叶一百零九正)里学过的:那条密释纳讨论兄弟二人娶了两姊妹的情形。

  2. 一个姊妹已成年,所以她的婚姻完全有效;另一个姊妹还是未成年的女子,又已丧父,她的婚姻只凭拉比的规定才有效。

    注:丧父的未成年女子,由母亲或兄弟为她订婚,按妥拉律法不生效,只凭拉比的规定有效,故她可行拒婚。

  3. 若娶了年长姊妹的那位兄弟死了,那个姊妹便归于娶了幼女的那位兄弟,等候转房。

  4. 在这种情形下,贤士们主张引导那幼女向她的丈夫行拒婚,好让他能与他兄弟的妻子转房。

  5. 那幼女若不这样做,他就不能娶她的姊妹,因为她是他那年幼妻子的姊妹,因而完全免于转房的义务。

  6.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说:那幼女若在此期间自行拒婚,那就由她拒婚;但她若没有拒婚,就让她等到成年,那时那位成年的姊妹便因是他妻子的姊妹,而免于 脱鞋礼ḥalitza 或转房。

  7. 由此可见,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并不顾虑使其中一人的转房之诫命落空。

18a.12 反驳

拉巴Rabba 对 阿巴耶Abaye 说:两位 坦拿tanna 的话本不必一致,何必拿来互相对质?对方解释:我们的意思是,怎能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连可能的落空都顾虑,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连必然的落空都不顾虑,两说相差这么远?他答:或许不顾虑的,连必然的也不顾虑;顾虑的,连可能的也顾虑。

  1. 拉巴Rabba 对 阿巴耶Abaye 说:你要拿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的话与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话互相对质,指出矛盾吗?

  2. 这就意味着矛盾须加化解,但两位不同 坦拿tanna 的说法,本不必一致,也不必化解。

  3. 阿巴耶Abaye 回答:不,我们其实是要这样说:怎能说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连可能的情形都顾虑转房之诫命落空,因为第一位兄弟或许不会死;而 拉班迦玛列Rabban Gamliel 即使在必然的情形也不顾虑诫命落空?

  4. 两位 坦拿tanna 的见解竟相差如此之大,令人诧异。

  5. 拉巴Rabba 回答:或许那不顾虑转房之诫命落空的,即使落空是必然的也不顾虑;而那顾虑的,即使落空只是可能的也顾虑。

18a.13 引证

阿巴耶Abaye 对 拉夫约瑟Rav Yosef 说:与 拉夫胡纳Rav Huna 相左的那条 哈拉哈halakha ,即等候转房的妇人死后她的母亲对 亡夫兄弟yavam 仍是禁忌的,出于 拉夫犹大Rav Yehuda 的老师 撒母耳Shmuel,不出于 拉夫Rav;证据见于一条密释纳(叶四十一正)……(下接叶十八背)

  1. 论到 拉夫胡纳Rav Huna 与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之间的这场争议,阿巴耶Abaye 对 拉夫约瑟Rav Yosef 说:拉夫犹大Rav Yehuda 所说的这条 哈拉哈halakha,就是即使等候转房的妇人死了,她的母亲对 亡夫兄弟yavam 仍是禁忌的,是出于他的老师 撒母耳Shmuel,不是出于 拉夫Rav,虽然 拉夫Rav 也是他的一位老师。

  2. 这可以从我们在一条密释纳(叶四十一正)里学过的得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