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房卷总目·第二章 怎样是兄弟之妻

叶二十背·20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8
句
60
标注流失
7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30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0b.1 解答

回答上文「你凭什么断定」之问:犯禁令之罪的禁婚者,订婚对她们仍然生效,所以她们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当受 剪除karet 的禁婚者,订婚根本不生效,转房与 脱鞋礼ḥalitza 之律对她们全不适用。

  1. 革玛拉回答:这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对那些禁娶、娶了便犯禁令之罪的女子,订婚是生效的。

  2. 就是说,人若与一个他禁娶、娶了便犯禁令之罪的女子订婚,他这样做虽然犯了禁令,订婚却是有效的,非有休书不能解除。

  3. 所以这样的女子也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

  4. 相反,对那些禁娶、娶了便当受 剪除karet 之刑的女子,订婚根本不生效,所以在这些情形下,转房与 脱鞋礼ḥalitza 之律全不适用。

20b.2 反驳

拉瓦Rava 以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驳 拉夫Rav:诫命之禁与圣洁之禁的叔娶之妇,亡夫兄弟与她同房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她的同室妻都得免除。若犯禁令者按妥拉只须 脱鞋礼ḥalitza 、不须转房,同房何以能免除同室妻?

  1. 拉瓦Rava 对 拉夫Rav 的解释提出反驳: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里教导,论诫命之禁与圣洁之禁:他若与这样的女子同房,或与她行 脱鞋礼ḥalitza ,她的同室妻便得免除,尽管他起初本不可与她同房。

  2. 你若以为,那些禁娶、娶了便犯禁令之罪的女子,按妥拉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须转房,那么他与他的 叔娶之妇yevama 同房时,她的同室妻为什么得免除呢?

  3. 与她同房若并无妥拉所定的诫命,他的举动在律法上便不生效力,同室妻也就不该得免除。

20b.3 解答

拉瓦Rava 自问自答:这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是分开来说的。说「同房」的,指诫命之禁,其禁出于拉比,按妥拉转房仍然有效,同室妻因而得免;说「行 脱鞋礼ḥalitza 」的,指圣洁之禁,按妥拉不能转房,唯有 脱鞋礼ḥalitza 能免除同室妻。

  1. 拉瓦Rava 提出了反驳,自己又把它解开了:这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是分开来教的,并非全讲同一种情形。

  2. 《巴拉伊塔》baraita 说「与她同房」时,指的是诫命之禁。

  3. 人若与一个按拉比之律禁娶的 叔娶之妇yevama 同房,既然按妥拉与她转房是有效的,那么他的举动虽然违犯了拉比的禁令,却仍然履行了妥拉的诫命,同室妻因而得免除。

    注:照叶二十正的密释纳,「诫命之禁」指拉比所定的二等近亲,「圣洁之禁」指妥拉所禁、关乎祭司圣洁的婚配(如寡妇之于大祭司)。

  4. 《巴拉伊塔》baraita 说「与她行 脱鞋礼ḥalitza 」时,指的是圣洁之禁;因有这禁令,按妥拉不能转房,所以唯有 脱鞋礼ḥalitza 能免除她的同室妻。

20b.4 反驳

拉瓦Rava 又引 《托塞夫塔》Tosefta :睾丸受伤的、阳具被割断的、后天阉割的、年老的,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或行转房。他们若无子而死,兄弟们对他们的妻子行转房聘言、给休书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所行的都算数;兄弟同房的,便以转房之律娶得她。

  1. 拉瓦Rava 从 《托塞夫塔》Tosefta 所教的(《转房卷》11:3)提出反驳:睾丸受伤的,或生殖器有其他伤的,或阳具被割断的,或后天被人阉割、并非生来或因病如此的,或年老的——这些人都不能生育——都是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或行转房。

  2. 怎样说呢?

  3. 这些不能生育的人当中若有人死了——他们有兄弟,也有妻子,他们无子而死——兄弟们便对他们的妻子行转房聘言,或给她们休书,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那么所行的就算行了,即他们的举动有效。

  4. 兄弟当中若有人与这些不能生育之人中某一位的寡妇同房,他便按转房之律娶得了这妇人为妻。

20b.5 反驳

《托塞夫塔》Tosefta 续言反过来的情形:兄弟们无子而死,由这些不能生育的人行转房聘言、给休书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所行的也算数;同房便娶得 叔娶之妇yevama ,只是不可留她为妻,因经上说他们不可入耶和华的会。既然他们按理没有转房的诫命,同房何以能娶得她?

  1. 反过来也是如此:兄弟们若无子而死,而这些不能生育的人对他们的妻子行转房聘言,或给休书,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那么所行的就算行了,是生效的。

  2. 他们若与自己的 叔娶之妇yevama 同房,便娶得这 叔娶之妇yevama 为妻。

  3. 但不可留下她们,即不可让他们继续作夫妻同住,因为经上说:「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23:1);他们不可入会,即不可娶犹太女子。

    注:英译作《申命记》23:2,是希伯来本节数;和合本为 23:1。

  4. 你若以为,那些禁娶、娶了便犯禁令之罪的女子,按妥拉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 而不须转房,那就可以问:既然这些人禁娶她们,本无转房的诫命,他们与她同房,为什么就娶得了她们为妻呢?

20b.6 解答

拉夫Rav 的说法被弃,拉瓦Rava 另作解释:大祭司不可与订婚后守寡的妇人转房,是因为这婚配同时违犯积极诫命与禁令,另一条积极诫命压不过它;因经上说祭司「要归神为圣」,凡祭司的禁令都带着一条圣洁的积极诫命。

  1. 不如说,拉夫Rav 的意见被弃置了,拉瓦Rava 另作解释:大祭司之所以不可与订婚后守寡的妇人转房,是因为这婚配同样违犯一条积极诫命和一条禁令,所以另一条积极诫命压不过它。

    注:「订婚后守寡的妇人」指只订婚、尚未成婚丈夫就死了的寡妇;与之相对的是「成婚后守寡的妇人」。大祭司不可娶寡妇(《利未记》21:14)。

  2. 怎样说呢?

  3. 因为经上记着:「要归神为圣」(《利未记》21:6),这教导说,凡施于祭司的禁令,都附有一条关乎圣洁的积极诫命。

  4. 所以每一条这样的禁令,都兼有积极诫命与消极诫命。

20b.7 提问

革玛拉问:祭司的禁令如此解了,那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和基遍女子又如何?她们因圣洁之禁不可入会,也不可转房。答:经上论一切诫命都说「你们要成为圣洁」,可见禁令之外另有圣洁的积极诫命。

  1. 革玛拉问:这样,祭司的禁令就解了;可是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或基遍女子又怎么说呢?她们因圣洁的缘故不可入会。

  2. 她们也不可转房,尽管积极诫命通常是压得过禁令的。

  3. 革玛拉回答:经上论一切诫命记着:「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利未记》11:44)。

    注:希伯来原文作「你们要使自己成圣,你们要圣洁」,和合本合译为「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

  4. 这教导说,在禁令之外,还有一条关乎圣洁的积极诫命。

20b.8 反驳

革玛拉驳:照此说法,妥拉里每一条禁令都兼有积极诫命与禁令了。于是 拉瓦Rava 另立一说:本来转房的诫命在此适用,但订婚后守寡的妇人与大祭司转房,是拉比为成婚后守寡的妇人之故所禁。

  1. 革玛拉提出反驳:若是这样,整部妥拉里的每一条禁令,就都兼有一条积极诫命和一条禁令了,因为经上记着:「你们要成为圣洁」(《利未记》11:44)。

  2. 不如说,这道理必须弃置;拉瓦Rava 另说一个缘故:转房的诫命本来确实适用于此,但订婚后守寡的妇人与大祭司转房,是拉比所禁的,为的是成婚后守寡的妇人的情形。

    注:成婚后守寡的妇人与大祭司转房,违犯积极诫命与禁令两条(「他要娶处女为妻」与「寡妇……不可娶」),转房的积极诫命压不过;订婚后守寡的妇人仍是处女,只有禁令一条。拉比恐人混淆,一并禁之。

20b.9 解答

革玛拉问: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与基遍女子又有什么理由需要拉比禁令?答:在转房诫命适用时与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同房,是拉比为诫命不适用的情形所禁,免得人以为转房时她既被准许,平常也就被准许。

  1. 革玛拉问: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或基遍女子的情形,又怎么说呢?

  2. 在这些情形里,似乎并无设立拉比禁令的理由。

  3. 革玛拉回答:在那里必须说,即使转房的诫命适用,与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同房也是拉比所禁的,为的是转房诫命不适用的情形。

  4. 设这禁令,是怕人会以为:既然转房时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是被准许的,那么即使在无转房的情形下,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也同样被准许。

20b.10 反驳

革玛拉问:若怕混淆便禁转房,那么同父兄弟之妻也该因同母兄弟之妻之故不可转房、改行 脱鞋礼ḥalitza 。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承继,谁都知道只有父系亲属承继,不会混淆。

  1. 革玛拉问:然而若是这样,转房因怕与别的情形混淆而被禁,那么同父兄弟的妻子也该不可转房;就是说,照同一道理,妥拉虽然准许,贤哲也该设立拉比禁令,要她行 脱鞋礼ḥalitza ,为的是同母兄弟之妻的情形——同母兄弟之妻始终是兄弟之妻,始终被禁。

  2. 革玛拉回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承继,而谁都知道,只有父系的亲属才承继,所以不会混淆。

    注:转房系于承继,见《申命记》25:6「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拉比读作转房者承继亡兄的产业。

20b.11 反驳

革玛拉再问:无子的妇人也该因有子的妇人之故不可转房。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无子,谁都知道转房是为给兄弟立名,只在无子时才有,这里也不会弄错。

  1. 革玛拉进一步反驳:那么无子的妇人也该不可转房,尽管诫命适用于她;应当因有子的妇人的情形设立拉比禁令。

  2. 革玛拉回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儿女;谁都知道,转房的全部用意在于给兄弟立名,转房只在没有儿女时才适用。

  3. 这里也是,不会弄错。

20b.12 反驳

革玛拉再问:与他曾同世的兄弟之妻,也该因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之故不可转房。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兄弟同住同世,这事妥拉明文写着,谁都知道。

  1. 革玛拉进一步质疑:与他曾同世的兄弟的妻子也该不可转房;应当因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的情形设立拉比禁令。

  2. 革玛拉回应:那位慈悲者把转房系于兄弟同住、同世,这事谁都知道,因为妥拉里明文写着。

    注:《申命记》25: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拉比读「同居」为兄弟二人曾同在世上。

20b.13 反驳

革玛拉再问:那么一切妇人都该因 石女aylonit 之故不可转房。答:石女aylonit 不常见,贤哲不为不常见的事设禁令。再问: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和基遍女子也不常见,与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转房的机会既小,就不必怕人因此以为平常也可娶她。

  1. 革玛拉继续反驳:那么任何妇人都不该转房;应当因 石女aylonit 的情形设立拉比禁令。

  2. 既然 石女aylonit 不可转房,其余一切妇人也该由拉比禁令禁止转房,以免混淆。

  3. 革玛拉回答:石女aylonit 的情形并不常见,而贤哲不为不常见的事设立拉比禁令。

  4.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和基遍女子也都不常见。

  5. 所以,既然与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转房的可能如此之小,也就不必担心人会以为,在诫命不适用的情形下也准许娶 禁婚所生之女mamzeret 。

20b.14 解答

拉瓦Rava 于是另立一说:第一次同房是拉比为第二次同房之故所禁。第一次同房是履行积极诫命,压得过禁令;诫命一经履行,就再没有积极诫命,这 叔娶之妇yevama 便被禁了。恐人再与她同房,贤哲连第一次也禁了。

  1. 不如说,拉瓦Rava 说,必须弃置前说,另说一个缘故:第一次同房是拉比所禁的,为的是可能有第二次同房。

  2. 与 叔娶之妇yevama 第一次同房虽是履行积极诫命,压得过禁令,可是诫命一旦借这次同房履行了,就再没有什么积极诫命牵涉其中了。

  3. 此后这 叔娶之妇yevama 便被禁了,因为再没有积极诫命来压过禁令。

  4. 所以,因人可能与这妇人再次同房,贤哲规定连第一次同房也被禁。

20b.15 引证

革玛拉指出,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也这样教导:那些因禁令不可娶 叔娶之妇yevama 的亡夫兄弟当中,若有一位与她同房,他凭第一次同房就娶得了她,但不可留她作第二次同房。

  1. 革玛拉评论: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里也这样教导:那些因禁令不可娶自己 叔娶之妇yevama 的亡夫兄弟们当中,若有一位与她同房,他凭第一次同房就娶得了她,但不可留下她作第二次同房。

20b.16 解答

拉瓦Rava 又收回前说(一说是 拉夫阿施Rav Ashi):不必以第二次同房为由,因为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过:同一件事上有积极诫命与禁令,能两全的就最好,积极诫命不压过禁令;不能两全的,才让积极诫命压过禁令。转房这里,借 脱鞋礼ḥalitza 便能两全。

  1. 革玛拉接着引 拉瓦Rava 收回前说:拉瓦Rava 后来说——有人说其实是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的——我先前说的,即拉比禁令的缘故是为防第二次同房,并不对,因为有一个更简单的解释。

  2. 正如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论同一件事所说的:凡你见到同一件事上有积极诫命和禁令的地方,你若能把两者一同守住,这就最好,积极诫命并不压过禁令。

  3. 若是两者无法一同守住,那就让积极诫命来到,压过禁令。

  4. 在转房这里也是,借着 脱鞋礼ḥalitza ,既能履行积极诫命,又不违犯禁娶这些女子的禁令。

20b.17 反驳

革玛拉以 《巴拉伊塔》baraita 驳 拉瓦Rava 这最后一说:那些亡夫兄弟当中若有一位同房,便娶得了她。可见能以 脱鞋礼ḥalitza 履行诫命,他若仍行转房,积极诫命照样压过禁令。此驳成立,最后一说被弃,前说(拉比禁令)为是。

  1. 革玛拉从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的,对 拉瓦Rava 这最后的说法提出反驳:那些亡夫兄弟们当中,若有一位同房了,他便娶得她为妻。

  2. 这表明,尽管可以借 脱鞋礼ḥalitza 履行诫命,他若仍然行了转房,积极诫命便压过禁令,这 叔娶之妇yevama 因而被娶为他的妻。

  3. 革玛拉断定:这是决定性的驳斥,拉瓦Rava 最后的解释被弃置了。

  4. 前一个解释才是对的:这禁令出于拉比的规定。

20b.18 引证

论同一题目:大祭司与须转房的寡妇 叔娶之妇yevama 同房,两位 阿摩拉amora 有争论:一说同房不免除她的同室妻,因这举动是被禁的;一说能免除,因同房虽被禁,仍是有效的转房。

  1. 论同一题目,有这样的说法:大祭司与一个须转房的寡妇——他的 叔娶之妇yevama ——同房的情形,两位 阿摩拉amora ,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与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对此有争论。

  2. 一位说,同房不免除她那也曾嫁给大祭司之兄弟的同室妻,因为这举动是被禁的;一位说,同房确实免除她的同室妻,因为同房虽被禁,仍是有效的转房,她的同室妻因而得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