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房卷总目·第三章 四个兄弟

叶二十六正·26a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24
句
79
标注流失
7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16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26a.1 解答

(续上)可见我们不单凭风声使妇人离开丈夫;这里也是一样,不因风声使她离开丈夫。

  1. ……我们不会单因风声引起的嫌疑,就使她离开她丈夫。

    注:本句接上一面末句「可见」。

  2. 这里也一样,我们不因风声使她离开她丈夫。

26a.2 引密释纳

密释纳:法官、带来休书的使者、为妇人作证丈夫已死的人,当时若有妻子、其妻后来死了,可以娶他们所准许再嫁的妇人,不疑心他们早已属意于她。

  1. 凡参与准许那妇人再嫁的人,即法官、带来休书的使者、为妇人作证她丈夫已死的人,在裁决或作证时若有妻子,而他们的妻子此后死了,那些经他们准许的妇人就可以嫁给他们。

  2. 不必担心这些人在妻子尚在时就已属意另一个女人。

26a.3 引密释纳

凡因嫌疑而被禁嫁某人的妇人,若嫁了别人,后来被休或守寡,就可以嫁给那准许她再嫁的人;她们也可以嫁给那人的儿子或兄弟。

  1. 凡这些因某种嫌疑而被禁止嫁给某人的妇人,若后来嫁了别人,又被第二个丈夫休了或守寡,就可以嫁给他们,即那准许她再嫁的法官、使者或证人。

  2. 凡这些因某种嫌疑而被禁婚的妇人,都可以嫁给准许她们再嫁之人的儿子或兄弟。

26a.4 推论

革玛拉推论:密释纳说妻子死了的才可娶她;若是休了妻子,则不可,因为人会疑心他早就打算娶她。

  1. 密释纳教导:这些人中若有人当时有妻子,后来妻子死了,他们可以娶由他们准许再嫁的妇人。

  2. 革玛拉由此推论:准许那妇人再嫁的人,其妻子若是死了,是的,他们可以娶由他们准许再嫁的妇人;但若他们的妻子是被休的,就不可,这是禁止的。

  3. 在这种情形下,娶自己准许再嫁的妇人会招人疑心,以为他其实早就打算娶她。

26a.5 反驳

拉夫希勒尔Rav Hillel 对 拉夫阿施Rav Ashi 引 《巴拉伊塔》Baraita:即使休了原来的妻子,也可娶那妇人。答:密释纳指他准许那妇人再嫁时正与妻子争吵;《巴拉伊塔》Baraita 指当时并无争吵。

  1. 拉夫希勒尔Rav Hillel 对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可是有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即使他们与原来的妻子离了婚,也可以娶他们准许再嫁的妇人。

  2. 革玛拉回答:这并不难解:这条密释纳说的是他准许那另一个妇人再嫁时,丈夫与妻子之间正有争吵的情形,那时确有理由疑心他已属意于她。

  3. 那条 《巴拉伊塔》Baraita 说的是当时两人之间并无争吵的情形,所以离婚显然是出于别的缘故。

26a.6 解答

另一解:两处都指当时并无争吵、后来才争吵离婚的情形;密释纳指争吵由他挑起,《巴拉伊塔》Baraita 指争吵由他妻子挑起。

  1. 你若愿意,也可以说:这一处和那一处说的,都是准许那妇人再嫁的人与他原来的妻子当时并无争吵、只是后来才争吵而离婚的情形。

  2. 这并不难解:密释纳这一处是争吵由他自己挑起的情形,那时确有理由疑心他属意于另一个妇人,因而找借口休了妻子。

  3. 《巴拉伊塔》Baraita 那一处是争吵由他妻子挑起的情形,那时就没有理由疑心他准许另一个妇人再嫁是为了娶她。

26a.7 推论

密释纳说这些妇人嫁了别人又被休或守寡,便可嫁给准许她们的人。起初以为这是指一死再死,或一休再休。

  1. 密释纳说:凡这些妇人,若嫁了别人,后来被休或守寡,就可以嫁给当初使她们得以再嫁的人。

  2. 我们起初以为这里说的是一死再死的情形,即一个妇人的第一个丈夫之死凭一位证人认定、而她的第二个丈夫也死了;也指一休再休的情形,即第一份休书凭一位证人认定、后来又被休。

26a.8 提问

照此,许妇人在两任丈夫死后再嫁的密释纳,是否不合于拉比犹大·哈纳西?他说过:妇人两次丧夫后即被推定为克夫之妇,不可再嫁。

  1. 据此,是否该说这条连妇人前两任丈夫都死了也许她再嫁的密释纳,不合于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见解?

  2. 因为若合于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见解,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岂不是说过:经过两次,妇人就被推定为会致丈夫死亡的,这样的妇人被视为克夫之妇。

    注:「克夫之妇」原文 קטלנית(致命者)。

  3. 所以她不可再嫁。

  4. 既然密释纳没有提到这样的顾虑,看来密释纳不合于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见解。

26a.9 解答

革玛拉驳回:此处无从取证,密释纳可能指先休后死或先死后休,而非两任丈夫都死的情形。

  1. 革玛拉驳回此说:从这里推不出证据,因为这里说的可能是休后又死,或死后又休。

  2. 密释纳可能指一个妇人先被休、后因第二个丈夫死去而守寡,或指一个妇人第一个丈夫死了、后来又被休;却不是指她因两个丈夫都死了而守寡的情形。

26a.10 反驳

密释纳说这些妇人可以嫁给准许者的儿子或兄弟。革玛拉问:这与 《托塞夫塔》Tosefta 所说被疑与某妇人有染者,连她的母亲、女儿、姐妹也不可娶,有何不同?

  1. 密释纳教导:凡这些因某种嫌疑而被禁嫁给准许者的妇人,都可以嫁给准许者的儿子或兄弟。

  2. 革玛拉问:此事与我们在 《托塞夫塔》Tosefta(4:5)中学到的有何不同?那里说:被疑与某妇人通奸的人,不但不可娶她,连她的母亲、她的女儿、她的姐妹也不可娶。

    注:亚兰原文作 דתנן(我们在密释纳中学过),英译标作 《托塞夫塔》Tosefta 4:5,此处照英译。

  3. 可是这里,尽管有嫌疑,我们却准许他的儿子和兄弟娶那妇人。

26a.11 解答

革玛拉答:女人常到别的女人家里过夜,被疑者妻子的亲属会常来他家,恐他重犯;男人却不常在别的男人家里过夜。

  1. 革玛拉答:两种情形有分别,因为女人常到别的女人家里去,并在那里过夜。

  2. 所以须担心:那被疑通奸者与之有不端嫌疑的女子,若成了他妻子的亲属,可能常到他家来,他便可能受引诱重犯其罪。

  3. 反之,男人不常到别的男人家里去,所以即使她嫁给了他的亲属,那被疑有不端的人一般也不会在那丈夫家里过夜。

26a.12 解答

另一解:女人彼此不严守,因为丈夫与妻子的亲属同寝,并不使妻子对他成为禁忌;男人彼此严守,因为别人与其妻同寝,便使夫妻彼此成为禁忌。

  1. 或者,可以提出另一个论证:女人彼此之间不那么严守,因为与她们同寝、与她们发生关系,并不使她们彼此成为禁忌。

  2. 就是说,男人若与他妻子的近亲通奸,他妻子并不因此对他成为禁忌,所以她可能不留意他与那被疑女子之间的举止。

  3. 然而男人彼此之间是严守的,因为与别人的妻子同寝、与她发生关系,确实使他们,即那丈夫与妻子,彼此成为禁忌。

  4. 就是说,另一个男人若与有夫之妇发生关系,她就对她丈夫成为禁忌,所以男人会密切留意别人在做什么。

26a.13 解答

革玛拉问:照此父亲也该可以娶儿子所准许的妇人,为何密释纳只提儿子和兄弟?答:父亲当然可以,密释纳用的是「不必说」的笔法;倒是儿子,因父亲不在儿子面前羞愧,才需要明言。

  1.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父亲也应当可以娶由他儿子准许再嫁的妇人。

  2. 那么,密释纳为什么说「他们的儿子或他们的兄弟」,而不说「他们的父亲」?

  3. 革玛拉答:他的父亲当然也可以,只是密释纳用的是「不必说」的笔法。

  4. 父亲的情形不必提,他当然可以娶由他儿子准许再嫁的妇人,因为儿子在父亲面前羞愧,不至于去与父亲的妻子同寝。

    注:「羞愧」原文 בזיז。

  5. 但我或许会说:既然父亲在儿子面前并不羞愧,她就不可嫁给有嫌疑之人的儿子。

  6. 所以这是要教导我们:并无此种顾虑。

26a.14 引证

章末语:「我们必再回到你这里,怎样是兄弟之妻」——第二章(כֵּיצַד אֵשֶׁת אָחִיו)到此为止。本章自叶十七正第十一段起,至叶二十六正第十三段止,二百九十六段一千一百四十句。开篇一条密释纳:**与他未曾同世的兄弟之妻**,免除她的同室妻;只下了转房聘言的,同室妻须行脱鞋礼。 **转房之系**:寡嫂死了,亡夫兄弟可否娶她的母亲——转房之系是实在的还是不实在的,拉夫Rav 与 撒母耳Shmuel、拉夫胡纳Rav Huna 与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各执一说;不可使转房之诫命落空;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认为受转房之系的妇人如同已婚妇人,「出自一家还是两家」。 **诫命之禁与圣洁之禁**:近亲禁婚者完全豁免;受诫命之禁(二等近亲)或圣洁之禁(祭司婚禁)的妇人行脱鞋礼而不转房。犯一般禁令者订婚仍然生效,所以须行脱鞋礼;当受剪除者订婚无效。二等近亲之禁出于贤士,经文只是依托——「这些」、所罗门Solomon 给妥拉做「把手」、「守我的守护」;八种二等近亲,有的禁令有止境、有的无止境。 **兄弟与儿子**:凡兄弟都结成转房之系,凡儿子都免除转房,婢女与外邦女子所生的除外;禁婚所生mamzer 兄弟也是兄弟。存疑的订婚各给休书;转房诫命归于长兄,「长子」指长兄,「归于名下」指承受产业。被疑与婢女或外邦女子有染的人不可娶她;带来休书或死讯的人不可娶她;妇人在法官面前行拒婚或脱鞋礼的,他可以娶她。 第三章「四个兄弟」接着论两兄弟娶两姊妹、其余兄弟与她们的转房之系。

26a.15 引密释纳

第三章开篇密释纳:四个兄弟中两人娶了两姐妹,娶姐妹的死了,两姐妹只行脱鞋礼、不行转房,因各是与他有转房之系者的姐妹;若先娶了,须休。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说此事沙迈学派与希列学派有争议。

  1. 四个兄弟,其中两人娶了两姐妹,娶姐妹的那两人死了,那两姐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不可行转房。

  2. 因为两姐妹都须与每一位存活的兄弟行转房,每个姐妹与这些兄弟之间都有转房之系。

  3. 所以她们各自被视为与该兄弟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按拉比之律对他是禁忌的。

  4. 他们若未请示法庭就先娶了这两姐妹,就须休她们,因为贤士规定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不可维持婚姻。

  5.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说此事有争议:沙迈学派Beit Shammai 说:他可以留她为妻;希列学派Beit Hillel 说:他们须休她们。

26a.16 引密释纳

若其中一姐妹因近亲禁婚而对一兄弟是禁忌,他不可娶她,却可娶她的姐妹,因她与他本无转房之系;另一兄弟则两人都不可娶。

  1. 若其中一个姐妹因近亲禁婚之禁,即是他妻子的亲属或他母亲一方的亲属,而对兄弟之一是禁忌的,他就不可娶她,却可以娶她的姐妹。

  2. 因她是他的近亲禁婚者,她与他之间免于转房,所以她与他之间并无转房之系。

  3. 因此,她的姐妹不算与他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他可以与她行转房。

  4. 但第二个兄弟与两姐妹都不是近亲,两人他都不可娶。

  5. 确实,对他而言,每个妇人仍是与他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

26a.17 引密释纳

若其中一妇人嫁给一兄弟会触犯诫命之禁或圣洁之禁,她的姐妹须行脱鞋礼、不可行转房,因为前者仍与他有为脱鞋礼而设的转房之系。

  1. 若其中一个妇人嫁给兄弟之一,会触犯出于诫命的禁令或出于圣洁的禁令,那么她的姐妹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不可行转房,因为她被视为与他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

    注:「出于诫命的禁令」指二等近亲之类拉比所禁者,「出于圣洁的禁令」指寡妇之于大祭司、被休的妇人或受脱鞋礼之妇之于普通祭司之类。

  2. 在这种情形下,因诫命或圣洁而对该兄弟是禁忌的那个姐妹,仍为 脱鞋礼ḥalitza 之故与该兄弟有系。

26a.18 引密释纳

若一个妇人因近亲禁婚而对这兄弟是禁忌,另一个妇人因近亲禁婚而对那兄弟是禁忌,则各自可嫁给对她不禁的那一位。

  1. 若那两个妇人中,一个因近亲禁婚之禁而对这一个兄弟是禁忌,另一个因近亲禁婚之禁而对那第二个兄弟是禁忌,那么对这兄弟是禁忌的,对那兄弟是可许的;对那兄弟是禁忌的,对这兄弟是可许的。

26a.19 引密释纳

这就是所谓「她的姐妹同时也是叔娶之妇时,可行脱鞋礼或行转房」:指两姐妹各对一兄弟是近亲禁婚者,各自只与对她可许的那位兄弟有转房之系。

  1. 这就是人所说的那种情形:她的姐妹同时也是她的 叔娶之妇yevama 时,即两姐妹同时又都是叔娶之妇、因而须在两兄弟面前行转房的情形,她可以行 脱鞋礼ḥalitza,也可以行转房。

    注:原文 אחותה כשהיא יבמתה,意为「她的姐妹同时也是与她同处一位亡夫兄弟之下的叔娶之妇」;英译复数 叔娶之妇yevamot 处直书中文「叔娶之妇」。

  2. 这必是指每个姐妹各因近亲禁婚之禁而对其中一个兄弟是禁忌的情形。

  3. 在这种情形下,每个姐妹只与对她可许的那一位兄弟有转房之系,于是不可娶与自己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的禁令就不适用了。

  4. 所以每个兄弟都可以与那位和自己并非亲属的姐妹行 脱鞋礼ḥalitza 之礼,或完成转房。

26a.20 推论

革玛拉由密释纳推论:转房之系是实在的。否则两姐妹来自两家、各有其夫,何不让两兄弟各与一人行转房?密释纳要求脱鞋礼,可见转房之系近于婚姻。

  1. 革玛拉由密释纳所引的 哈拉哈halakha 推论:由此可以断定,转房之系是实在的。

  2. 就是说,转房之责本身就造成一种近于婚姻的联系。

  3. 因为若转房之系不是实在的,这两个妇人为什么不可行转房呢?

  4. 毕竟这两个妇人来自两家,各有不同的丈夫,两人都须行转房。

  5. 就让这个兄弟与一个姐妹完成转房,那个兄弟与另一个姐妹完成转房好了。

  6. 密释纳在这种情形下要求行 脱鞋礼ḥalitza,表明转房之系是实在的,近于婚姻,以致每个姐妹都因不可娶与自己有转房之系之妇人的姐妹之禁,而对每个兄弟是禁忌的。

26a.21 反驳

革玛拉驳回:或许这位坦拿认为转房之系不是实在的,禁止转房另有原因:不可使转房之诫落空。若一兄弟行转房前另一兄弟死了,余下那位娶了一姐妹,另一姐妹的转房之诫就落空了。

  1. 革玛拉驳回此说:其实我可以对你说,照这位 坦拿Tanna,转房之系不是实在的,她们不可行转房是另有原因。

  2. 那是因为这位 坦拿Tanna 认为,使转房的诫命落空是禁止的。

  3. 凡会导致转房诫命落空的举动都是禁止的。

  4. 这种情形怎样发生呢?

  5. 或许在一个兄弟完成转房之前,另一个兄弟死了,只剩下一个兄弟。

  6. 那样,第二个姐妹也须来到他面前行转房,他与一个姐妹行转房,就使与另一个姐妹的转房诫命落空了。

  7. 余下的兄弟一娶了其中一个姐妹,第二个姐妹行转房或行 脱鞋礼ḥalitza 的诫命就自然落空,因为她这时对他是他妻子的姐妹,属禁忌。

26a.22 提问

革玛拉问:若是这个理由,三个兄弟时也有同样的顾虑,密释纳何必说四个兄弟?

  1.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若这就是密释纳裁决背后的理由,那么三个兄弟时也会有同样的顾虑。

  2. 密释纳为什么要指明四个兄弟?

  3. 它本可以举三个兄弟、其中两人娶了两姐妹的情形。

  4. 在这种情形下,使转房诫命落空的顾虑同样存在。

26a.23 解答

革玛拉答:裁决确实相同,但密释纳用「不必说」的笔法:三个兄弟时诫命必然落空,不必说;四个兄弟时只是怕有兄弟会死,才需教导即使如此也须行脱鞋礼。

  1. 革玛拉答:的确,在那种情形下裁决是一样的。

  2. 然而密释纳用的是「不必说」的笔法。

  3. 三个兄弟的情形,不必指明那些妇人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因为 亡夫兄弟yavam 一娶了一个姐妹,与另一个姐妹的转房诫命必然落空。

  4. 但在四个兄弟的情形,顾虑只在于兄弟中或许有人会死,我们本可以说:我们不顾虑兄弟死亡的可能,因而准许兄弟们完成转房。

  5. 所以密释纳教导我们:即使只是顾虑诫命落空的情形,她们也须行 脱鞋礼ḥalitza,不可完成转房。

26a.24 提问

(下接叶二十六背)革玛拉问:若是这样,即若我们顾虑余下的兄弟或许会死……

  1.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即若我们顾虑余下的兄弟或许会死,……

    注:本句未完,下接叶二十六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