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房卷总目·第三章 四个兄弟

叶三十三背·33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3
句
65
标注流失
3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9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33b.1 解答

(续上)老师又照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之见,教他包罗更广的禁令可免第二项;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见非祭司吃掐颈宰杀的鸟一事与之相似,便混在一处,以为都是从老师那里听来的,细究之下却发现此事只能在禁令同时生效时出现。

  1. ……并且教他包罗更广的禁令一例,说遇此情形可免,这是照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的见解。

  2. 后来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见到非祭司吃了掐颈宰杀的鸟一例,因为它与前几例相似,就把它与它们混在了一起。

  3. 过了些时候,他觉得这几例好像真是一并从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那里听来的;但他细究这最后一例,发现它只能在几件事同时发生时才能成立。

33b.2 解答

他于是推断:既然这一例必是同时生效,那几例也都是同时生效;既然那几例教的是免第二项,这几例也是免。所以照 拉比希亚Rabbi Ḥiyya,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并非有意说假话,只是把听来的与别的事混在一起,弄乱了。

  1. 他就推断:既然非祭司吃掐颈宰杀之鸟一例只能在禁令同时生效时出现,那么其余几例也是同时生效的。

  2. 同样,既然老师教他那几例是免人第二项禁令,那么这几例所教的也是免人第二项禁令。

  3. 所以照 拉比希亚Rabbi Ḥiyya 来说,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并不是明知故犯地说假话。

  4. 而是他从 拉比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那里听到了某些事,后来又误把别的事混了进去。

  5. 结果他把这问题弄乱了。

33b.3 引证

革玛拉引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驳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非祭司在安息日供职、有残疾的祭司在不洁中供职,拉比约西Rabbi Yosei 说四项都负,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说只负非祭司与残疾两项;可是非祭司吃掐颈宰杀之鸟一例却未列入这场争论。

  1. 革玛拉引一则 《巴拉伊塔》Baraita 质疑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的话:非祭司在安息日供职,有残疾的祭司在不洁中供职,这里既因非祭司供职之禁、又因亵渎安息日之禁、又因带着残疾供职之禁、又因沾染不洁后供职之禁而有罪。

  2. 这是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的话。

  3.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说:这里只因非祭司供职之禁和带着残疾供职之禁而有罪。

  4. 革玛拉指出:然而非祭司吃了掐颈宰杀的鸟一例却被略去,没有列在这场争论的各例之中。

33b.4 反驳

此例是照谁略去的?若照 拉比约西Rabbi Yosei,他连包罗更广的禁令都判两项,同时生效的更不必说;所以必是照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略去,因为后者在同时生效时也承认两项。可见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之说被驳倒了。

  1. 革玛拉问:这是照谁略去的?

  2. 就是说,这问题是照哪位 坦拿tanna 的见解而起的?

  3. 若说这是照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的见解略去的,就有难处。

  4. 既然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认为,即使是包罗更广的禁令,人也负两项罪,正如非祭司在安息日供职一例所说的,那么附加的禁令同时生效时人负两项罪,还需要说吗?

  5. 岂不是照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的见解才略去这一例的吗?因为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在这一例上会承认人负两项罪。

  6. 所以 拉比西缅Rabbi Shimon 在包罗更广的禁令上免人第二项禁令之罪,在同时生效的禁令上却判人负两项罪。

  7. 革玛拉总结:对 巴尔·卡帕拉bar Kappara 见解的驳斥确是决定性的驳斥,他的说法不能成立。

33b.5 提问

革玛拉追问 《巴拉伊塔》Baraita 里非祭司在安息日供职是哪一项事奉:若是宰牲,非祭司宰的本属有效,无禁可言;若是接血、送血到坛上,虽犯非祭司供职之禁,于安息日却只是挪动,不算违禁的工作。

  1. 革玛拉就上面所说的一条律例提出问题。

  2. 这则 《巴拉伊塔》Baraita 提到非祭司在安息日供职一例。

  3. 革玛拉问:他在圣殿里做的是哪一种事奉?

  4. 若指非祭司宰杀祭牲的情形,那就无禁可言,因为非祭司宰杀的祭牲是有效的。

  5. 若指接血和把血送到坛前,那么就非祭司做祭司的事奉而言,他固然有罪;但就安息日而言,这只是挪动,并不触犯任何违禁的工作。

33b.6 反驳

若是在坛上焚烧祭牲的脂油,这讨论照的是 拉比约西Rabbi Yosei;可他说过,安息日生火之禁是特意挑出来教导:点火只是犯一道禁令,不像其他违禁工作那样故犯处死、误犯献赎罪祭。那他怎会判两个赎罪祭?

  1. 若他是在坛上焚烧祭牲的脂油而供职,这讨论照的是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的见解;可是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不是说过,安息日生火之禁之所以被单独挑出来,是要教导在安息日点火的人只是触犯一道禁令吗?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此说据《出埃及记》35:3「当安息日,不可在你们一切的住处生火」,其说见《安息日卷》叶七十背等处;此处只照英译述其要。

  2. 这与其他违禁的工作不同:那些故意触犯的要处死,误犯的要献赎罪祭。

  3. 那么, 拉比约西Rabbi Yosei 为什么会判人献两个赎罪祭呢?

33b.7 解答

拉夫阿哈·巴尔·雅各Rav Aḥa bar Ya'akov 答:这事奉是赎罪日宰杀大祭司的公牛,照的是主张此牛由非大祭司宰杀即为无效的一说。既然如此,普通祭司也一样,何必说非祭司?答:这里的「非祭司」是相对大祭司而言。

  1. 拉夫阿哈·巴尔·雅各Rav Aḥa bar Ya'akov 说:此例所说的事奉,是在赎罪日宰杀大祭司的公牛;这是照那位认为大祭司的公牛若由非祭司宰杀即为无效的说法,因为这项事奉专属大祭司一人。

  2. 革玛拉问:若是这样,既指宰杀大祭司的公牛,为什么偏说非祭司呢?

  3. 就是普通祭司也同样如此。

  4. 革玛拉答:这是指相对于大祭司而言如同非祭司的人,并不是真正的非祭司。

  5. 经上称非祭司的那个希伯来字,字面意思是外人;这种事奉对普通祭司和非祭司来说都算是外人的事奉。

    英译此句举希伯来字 外人zar(זָר),本义「外人、生人」,经上用以称非祭司;此处借其本义,把普通祭司也算作对大祭司事奉而言的「外人」。正文不写罗马字。

33b.8 反驳

拉夫阿施Rav Ashi 驳上面焚烧不算完全违禁工作的质疑:坦拿在这里不是数赎罪祭,而是数触犯了几道禁令,所以安息日之禁可以是任何亵渎。数禁令有何用?关乎死后是否葬在全然的恶人之中。

  1. 拉夫阿施Rav Ashi 强烈反对这一点:先前以焚烧不算完整的违禁工作为由提出的质疑,其实没有根据。

  2. 那位 坦拿tanna 是在教人要献几个赎罪祭,还是在教人触犯了几条否定诫命呢?

  3. 其实他只是列举某一行为所触犯的禁令,并不细说其轻重;所以圣殿事奉中所涉及的亵渎安息日,可以是任何一种违犯安息日的行为。

  4. 革玛拉问:触犯几道禁令,有什么实际区别?

  5. 革玛拉答:这关系到是否要把他葬在全然的恶人中间。

    古时被法庭处死者另葬于专设的墓地,分葬按罪的轻重;英译以「恶人」之数解释列举禁令的用处,照英译本译出。

  6. 若他触犯了两道禁令,就算是在两项上为恶,因此须照此安葬。

33b.9 引密释纳

密释纳:两人各聘一女,入婚帐时把两妻调换了,两人都因与人妻同房而有罪;若是兄弟,又犯兄弟之妻之禁;若两女是姊妹,又犯娶妻又娶其姊妹之禁;若在经期,又犯经期妇女之禁。

  1. 两个男子聘定了两个女子,在订婚之后进入婚帐的时候,把这个的妻子调换给那个、把那个的调换给这个;这两个男子都因与有夫之妇发生禁忌的性关系而有罪,因为他们各自与同伴的妻子同房了。

  2. 订婚这一行为,就足以使女子作为有夫之妇而禁于其他一切男子。

  3. 所以两妻被调换时,两个男子都触犯了这一禁律。

  4. 若他们是兄弟,他们又因与兄弟之妻发生禁忌关系而有罪。

  5. 若这两个女子是姊妹,他们又因娶一女又娶其姊妹而有罪。

  6. 若她们正在经期,他们又因与经期妇女同房而有罪。

33b.10 引密释纳

密释纳续:事后要让两女与丈夫分开三个月,以防她们因这次禁忌的同房怀了孕,好辨明所生的孩子是否为 禁婚所生mamzer;若是未成年、尚不能生育的,立刻送回原夫;若是祭司的女儿,便因此不得吃 举祭teruma。

  1. 在这样的禁忌同房之后,我们要让这两个女子与她们的丈夫分开三个月,以防她们因那次禁忌的同房而怀孕。

  2. 这样做,就能辨明由这次关系所生的孩子,好定他为 禁婚所生mamzer 。

  3. 若她们是未成年的女孩,还不能生育,我们就立刻把她们送回原来的丈夫那里。

  4. 若她们是祭司的女儿,她们就因此失去吃 举祭teruma 的资格。

  5. 她们既有了不正当的性行为,就禁于祭司,也失去吃 举祭teruma 的资格。

33b.11 提问

密释纳说「把这个换给那个」,难道说的是故意换妻的恶人?况且 拉比希亚Rabbi Ḥiyya 说这里有十六个赎罪祭,男女各四个;若是故意,哪来的祭?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要改读为「被调换了」,是无意间弄混的。

  1. 密释纳说:他们把这个调换给那个。

  2. 难道我们说的是这等恶人,竟会故意调换自己的妻子吗?

  3. 况且 拉比希亚Rabbi Ḥiyya 就此教导说:这里有十六个赎罪祭,两个男子各四个,两个女子也各四个。

  4. 可是他们若是故意的,还会有祭可献吗?

  5. 祭物只为误犯而献。

  6. 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要改读为「她们被调换了」,这表明调换并非故意,而是两个女子无意间被弄混了。

33b.12 推论

从下半条「若是未成年、不能生育的,立刻送回」似也可见是无意的,因为故意犯了淫乱的妇人岂可送回丈夫?但这不成证明:引诱未成年女孩算是强暴,被强暴的妇人仍可回到以色列人丈夫那里。

  1. 革玛拉评论:从下半条所教的也可以推出这一点:若她们是未成年的女孩,还不能生育,我们就立刻把她们送回去。

  2. 若这是故意做的,有过不正当性行为的妇人还能被送回她丈夫那里吗?

  3. 革玛拉评论:这不成难处,也不能驳倒此事是故意的说法。

  4. 即使是故意的,这些女子仍可回到她们的丈夫那里。

  5. 因为引诱未成年的女孩算是强暴,而妇人被强暴之后,仍可回到以色列人丈夫那里。

33b.13 推论

但可从密释纳另一处推出:要分开三个月,以防怀孕;可见三个月后若查明未孕,就可回到丈夫那里。若是故意的,岂能如此?所以密释纳说的必是无意间调换的。确是如此。

  1. 然而这一点可从密释纳所教的另一处推出:我们要让这些女子与丈夫分开三个月,以防她们怀了孕。

  2. 由此可以推知:三个月后若查明她们没有怀孕,她们就可以回到丈夫那里。

  3. 若她们是故意的,这还能被允许吗?

  4. 岂不是必须由此断定,密释纳所说的,是她们无意间被调换的情形吗?

  5. 革玛拉总结:确实,可由此断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