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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三十六背·36b

这不是译本,是辅读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

段
16
句
41
标注流失
3

这一面里,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

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b> 标出塔木德原文,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不是判断。

这一面每读 10 句,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把这件事藏起来,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标出来,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

36b.1 解答

(续上)拉瓦Rava 依从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的第一处:分产时说「作为赠与」,是否须对每个受产人逐个言明。后者认为必须逐个说明。

  1.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与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争论的是:受领份额当作赠与这一点,是否须就每个受产人逐个言明,还是对其中一人说了,便足以表明对众人皆然。

    注:本段接叶三十六正末 拉瓦Rava「三处 哈拉哈halakha 依从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之说,此为第一处;英译首句是补出的解说,非引文中断,故首句不以「……」起。

  2.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继承人要取得产业主人所定的份额,必须等他说:「某人与某人要继承某块田与某块田,这是我作为赠与给他们的,他们要继承这些。」意即他必须就每个受产人明说其所得当作赠与。

  3. 拉瓦Rava 裁定:在这场争论里,哈拉哈halakha 也依从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36b.2 引密释纳

第二处争论的背景:父亲立契把全部产业即时转给儿子、身后归儿子使用;父亲保留终身使用权。父子二人都不能出售;若父亲卖了,买主用到父亲死;若儿子在父亲生前卖了,买主要等父亲死后才得使用。

  1. 另一处争论,涉及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学过的:有人立契把全部产业转给儿子,写明即时生效,儿子在他身后取得使用之权;那么,虽然父亲为自己保留了终身使用这些产业之权,他却不能出售,因为他已把产业给了儿子;儿子也不能出售,因为产业仍在父亲手中。

    注:此条密释纳见《末道门卷》叶一百三十六正。

  2. 若父亲卖了这些产业,就卖到这个程度:买主可以使用,直到父亲去世。

  3. 若儿子在父亲生前卖了这些产业,买主在父亲去世之前,不得任何使用之权。

36b.3 引证

阿摩拉争论:儿子在父亲生前卖了产业,随后儿子死在父亲之前,父亲也死了。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买主一无所得;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买主取得产业。

  1. 关于儿子在父亲生前卖了产业、此后儿子死在父亲生前、接着父亲也死了的情形,有一场阿摩拉的争论。

  2.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买主一无所得。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买主取得了产业。

36b.4 解答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的理由:使用孳息之权等同本身之权。父亲在世便算持有产权,儿子之卖只能在父亲死后生效;儿子先死,从未得产权,买卖便落空。

  1. 革玛拉解释其理由: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买主一无所得,因为他认为,对一物及其孳息的使用之权,等同对该物本身的所有权,即实在的产权。

  2. 既然父亲保留了终身使用这些产业之权,只要他活着,就算持有产权。

  3. 所以儿子的买卖只能在父亲死后生效,那时儿子才成为产权之主。

  4. 可是儿子若先死,他既从未取得这些产业的产权,他的买卖就永远不能成就。

36b.5 解答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的理由:使用孳息之权不等同本身之权。儿子当即取得全部产权,可以转卖;只是父亲保留使用权,买主要到父亲死后才可使用。

  1. 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买主取得了产业,因为他认为,对一物及其孳息的使用之权,不等同对该物本身的所有权,即实在的产权。

  2. 所以父亲虽然还活着,儿子当即取得这些产业的全部产权,可以卖给别人。

  3. 只是父亲保留了使用这些产业之权,买主要到父亲去世,才可使用他所买得的产业。

36b.6 引证

回到密释纳:亡夫兄弟yavam 在 叔娶之妇yevama 怀孕时与她同房,若婴孩不能存活,可留她为妻。《巴拉伊塔》引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之名说,须用休书遣她,因同房时本属禁止,要受罚。

  1. 密释纳说:亡夫兄弟yavam 在 叔娶之妇yevama 怀孕时与她同房成转房,若后来显出那胎不能存活,他可以留她为妻,因为他与她同房是有效的转房。

  2. 有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教导相反之见:他们以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之名说:他必须用休书遣她出去。

  3. 虽然后来显出转房已然生效,但他与她同房成转房之时,因这 叔娶之妇yevama 怀着孕,这样做本属禁止,所以要罚他,令他与她分开。

36b.7 推论

拉瓦Rava 说: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与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同一见解:娶了禁娶之妇,即使禁因已不存在,也罚他必须休她。后者之见即上文所述。

  1. 拉瓦Rava 说: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与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说的是同一件事;意即两人都持同一见解:若有人娶了他禁娶的女子,就要罚他,令他必须休她,即使禁止的缘由已不复存在。

  2. 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之见,就表现在我们刚才所述的这条裁决里。

36b.8 引证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之见见于《巴拉伊塔》:不可娶怀着他人之胎或乳着他人之子的妇人;若违禁娶了,他说须休她且永不得复娶;众贤哲说,须遣她,到可娶之时(断奶之后)再娶。

  1.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之见表现在哪里?

  2. 如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所教导的:人不可娶怀着别人之胎的妇人,也不可娶正给别人之子哺乳的妇人。

  3. 若他违禁娶了她,就因犯禁受罚:他必须用休书休她,永远不得再娶回她;这是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话。

  4. 众贤哲却说:他必须遣她出去,等到准许娶她的时候,即孩子断奶之后,他可以再娶她。

36b.9 反驳

阿巴耶Abaye 质疑两人同见: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或许只在此处从严,因为婴孩若能存活,便触犯妥拉所禁的兄弟之妻;至于怀他人之胎而嫁,只是拉比之禁,他或许同于反对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的众贤哲。

  1. 阿巴耶Abaye 对他说:你从哪里推出他们是同一见解?

  2. 或许并非如此:拉比以利以谢Rabbi Eliezer 也许只在这里说他的裁决,即 亡夫兄弟yavam 在 叔娶之妇yevama 尚怀着孕时与她同房成转房的情形,因为这样做,他冒着那胎能存活的风险,那样他就触犯了妥拉所禁的与兄弟之妻同房。

  3. 可是在那里,即有人娶了怀着别人之胎的妇人,那只是拉比之禁;他或许依从与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争论的众贤哲之见。

36b.10 反驳

反过来,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或许只在拉比之禁上从严,因贤哲为免人轻忽,给自己的禁令加固;至于妥拉之禁,人本会远避,犯者不必另罚。

  1. 又或者,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也许只在那里说他的裁决,即有人娶了怀着别人之胎的妇人,因为那是触犯拉比之禁;这或许正是贤哲为自己的话加固、使之比妥拉之禁更严的情形之一,好叫人不轻忽它。

  2. 可是在这里,即 亡夫兄弟yavam 在 叔娶之妇yevama 尚怀着孕时与她同房成转房,有触犯妥拉明文之禁的风险;人既通常小心远避妥拉之禁,那么仍旧犯了的人,就不必再加罚。

36b.11 解答

拉瓦Rava:众贤哲说「遣她出去」,是指用休书休她,不只是分开。玛尔祖特拉Mar Zutra 说措辞亦可为证:说的是「遣她出去」,不是「与她分开」。

  1. 拉瓦Rava 说:照与 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争论、要求娶了孕妇之人遣她出去的众贤哲之言,意思是他必须用休书遣她出去,不只是与她分开。

  2. 玛尔祖特拉Mar Zutra 说:众贤哲所用的措辞也很精确,因为他们教导的是:他必须遣她出去;而不是:他必须与她分开。

  3. 由此可得结论:拉瓦Rava 所言是对的。

36b.12 引证

拉夫阿施Rav Ashi 问 拉夫伊迪之子拉夫何西亚Rav Hoshaya, son of Rav Idi,先引《巴拉伊塔》:拉班西缅·本·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说,人婴存活满三十日,不算流产,其父之妻不受转房之责;反推之,未满三十日则存活与否有疑。

  1. 拉夫阿施Rav Ashi 对 拉夫伊迪之子拉夫何西亚Rav Hoshaya, son of Rav Idi 说:我们在那里的一条 《巴拉伊塔》Baraita 学过,拉班西缅·本·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说:凡人婴生下后存活满三十日的,就不算流产之胎。

  2. 而是算作能存活的婴孩,因此婴孩父亲的妻子永不受任何转房之责。

  3. 可是由此推知:若未存活满三十日,这婴孩能否存活就存疑了。

36b.13 引证

阿摩拉争论的情形:男子唯一的孩子在出生三十日内死去,寡妇误以为自己不受转房之责,便起来与人订了婚。

  1. 关于这种情形,有一场阿摩拉的争论:某人唯一的孩子在出生头三十日内死了,那寡妇误以为自己不受任何转房之责,就起来与人订了婚。

36b.14 解答

拉维纳Ravina 引 拉瓦Rava:她若许给以色列人,就因婴孩存活与否有疑,与 亡夫兄弟yavam 行 脱鞋礼ḥalitza,然后可留在婚中;若许给祭司,则不行,免得成了 受脱鞋礼之妇ḥalutza 而不得留在祭司丈夫身边。

  1. 拉维纳Ravina 以 拉瓦Rava 之名说:她若成了以色列人之妻,即与她订婚的人不是祭司,她就因那婴孩能否存活有疑,与 亡夫兄弟yavam 行 脱鞋礼ḥalitza,然后二人可以维持婚姻。

  2. 可是她若成了祭司之妻,就不与他行 脱鞋礼ḥalitza;因为她若行了,就成了 受脱鞋礼之妇ḥalutza,因而禁于留在身为祭司的丈夫身边。

  3. 所以在这情形下,为了让她留在丈夫身边,贤哲就不要求她顾虑那婴孩或许不能存活。

36b.15 引证

拉瓦Rava 之见的另一传本:拉夫梅沙尔希亚Rav Mesharshiyya 引他说,无论许给以色列人还是祭司,两种妇人都要行 脱鞋礼ḥalitza,即使因此她禁于祭司丈夫。

  1. 革玛拉引述 拉瓦Rava 之见的另一传本:拉夫梅沙尔希亚Rav Mesharshiyya 以 拉瓦Rava 之名说:这妇人与那妇人都要行 脱鞋礼ḥalitza,即使她若是许给了祭司,这样做就使她禁于他。

    注:英译作 Rav’s opinion,但所引的是 拉瓦Rava 的话,当是 拉瓦Rava 之误,故译作「拉瓦Rava 之见」。

36b.16 反驳

(下接叶三十七正)拉维纳Ravina 对 拉夫梅沙尔希亚Rav Mesharshiyya 说起 拉瓦Rava 前后两说。

  1. 拉维纳Ravina 对 拉夫梅沙尔希亚Rav Mesharshiyya 说:「……」